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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品牌培育、营销输出及典型案例汇编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公告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
发布时间 2025-10-29
投标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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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1
招标正文:

招标项目编号(NMGY DZB-2025-133)
项目所在地: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品牌培育、营销输出及典型案例汇编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国有资金:29万元,招标人为内蒙古自治区农畜产品产销服务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和范围

规模: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品牌培育、营销输出及典型案例汇编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品牌培育、营销输出及典型案例汇编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品牌培育、营销输出及典型案例汇编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供应商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2)到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通过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信用记录内容为准。)3、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件,供应商报名时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视为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五项规定,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本项目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

四、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10-30 09:00:00到2025-11-05 17:00:00。
获取方式:邮箱获取。

五、投标文件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11-11 09:30:00。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滨河路水岸小镇四区102号底商会议室。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25/10/29 10:23

开标地点: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滨河路水岸小镇四区102号底商会议室。
八、监督部门
本项目监督部门为内蒙古自治区农畜产品产销服务中心。
九、联系人
招标人:内蒙古自治区农畜产品产销服务中心
地址: 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东街70号农牧大厦
联系人:张朋
电话:0471-6652332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亿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滨河路水岸小镇四区13号楼四区102号底商
联系人:张春梅
电话:0471-6306699
邮件:nmgydzbdl@163.com
招标人或其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代理机构 (盖章)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品牌培育、营销输出及典型案例汇编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内蒙古亿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内蒙古自治区农畜产品产销服务中心委托,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品牌培育、营销输出及典型案例汇编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品牌培育、营销输出及典型案例汇编项目
项目编号:NMGYDZB-2025-133
2.内容及标段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数量|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预算金额(元)|
|—-|—-|—-|—-|—-|
|1|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品牌培育、营销输出及典型案例汇编项目|1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290000.00|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2)到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通过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信用记录内容为准。)
3、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件,供应商报名时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视为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五项规定,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25年10月30日至2025年11月05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2:30—5:00时将加盖公章的资料扫描成一个PDF格式文件发送至nmgydzbdl@163.com,邮件以项目编号+公司简称命名。资料审核通过后将文件费凭证发送至邮箱,24小时内向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发送磋商文件。
获取文件时,供应商须提供以下材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需明确联系方式及邮箱号);
2.营业执照副本;
3.满足资格要求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4.中小企业声明函,
注:以上只作为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需材料,投标资格最终以磋商文件要求及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作出的结论为准。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
本次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为0元人民币。
五、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1日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滨河路水岸小镇四区 102 号底商会议室
2. 开标时间:2025 年 11 月 11 日 09: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滨河路水岸小镇四区 102 号底商会议室
采购单位名称: 内蒙古自治区农畜产品产销服务中心
地址: 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东街 70 号农牧大厦
联系人: 张朋
联系电话: 0471 - 6652332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内蒙古亿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滨河路水岸小镇四区 13 号楼四区 102 号底商
联系人: 张春梅
联系电话:0471 - 6306699
邮箱: nmgydzbdl@163.com

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 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 (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 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 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 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 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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