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绍兴市公安局限额标准以下项目采购管理办法》要求,绍兴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高速一大队新营房标识标牌设计制作项目采用比选方式进行。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绍兴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高速一大队新营房标识标牌设计制作项目。
二、预算金额:94179元。
三、项目要求:
1、总体要求:按相关材质、工艺等要求,完成绍兴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高速一大队所有标识标牌设计制作,包括室内、场外相关设计制作、施工安装等(详见清单)。
2、项目地点:柯诸高速漓渚福全西收费站内(福全街道新迪埠村)。
3、项目实施的工作原则:
(1)保证项目清单中对标识标牌工艺技术、材质、数量等具体要求,不得擅自改变清单中的工艺、材质等要求;
(2)保证施工安全,涉及高空作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规定;
(3)保证房屋结构完整,不得改变、损坏相关主体及原状的完整性;
(4)相关材质、工艺要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和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的有关规定,减少噪音、环境的污染影响。
4、项目操作人员要求:
(1)项目各部分操作人员应具备一定的操作资质和从业经验;
(2)投标人所有作业人员自身的安全由投标人负责,与招标方无关。
5、验收:保证需求清单与项目设计制作安装的一致性。如施工安装中对墙体或绿化等损坏,应及时修复或赔偿,验收后,一年内开展周期性维保服务响应。
6、整体项目时间要求:项目启动日期由绍兴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高速一大队确定。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规定,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分包。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允许广告设计安装资质的供应商。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5年11月6日至2025年11月10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绍兴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420办公室)。
2、报名供应商需提供下列资料:
(1)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报名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评标方式:
1、采购小组于2025年11月12日上午10时对本次采购项目进行评标,按最低价中标。
2、报名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本次项目流标。
3、投标文件应根据需求制作并加盖公章,递交的投标文件须密封,否则无效处理。
七、评标要求:报名人携带投标文件于2025年11月12日上午10时准时到绍兴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420办公室)参与评标,未准时参与评标的视为主动放弃投标。
招标咨询:贺 巍 电话:13867524290
招标投诉:朱国栋电话:184575088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