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北京
我部于2025年10月10日 发布了2025-JQ50-F1109图版标识及印务定点供应商招标公告,现需对有关内容予以变更,按照军队采购相关法规要求公告如下:
采购包1: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日期:2025-10-16,更正为:2025-10-22。
针对所中标两家供应商承担的任务数量或者范围进行补充明确:“中标(成交)供应商可以按照如下规则执行:与两家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时,选取两家成交单位报价的最低价作为固定单价,排名第1的供应商供货需求量的70%,排名第2的供应商供货需求量的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