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1501202500029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日常零星标识标牌制作安装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8月05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08-18 10:00:00,更正为:2025-08-21 10:0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5-08-18 10:00:00,更正为:2025-08-21 10:00:00。
更正事项1:将 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三章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 3.3.2.商务要求 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 中“(1)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上月制作汇总清单(每一项需附实物带尺寸照片)、科室申请单、科室签收表、按照时间顺序打印交采购人;(2)采购人按照清单逐一对实物进行材质、工艺、尺寸等进行验收,验收后将验收表交医院审计科进行审计;(3)审计科现场对实物验收后,出具审计报告初稿交由公司,如涉及审减的项目,成交供应商确认无误后,审计科出具最终审计报告,公司按照审计报告的金额开具发票,以上所有完整资料交财务科进行付款流程。”更正为“(1)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上月制作汇总清单(每一项需附实物带尺寸照片)、科室申请单、科室签收表、按照时间顺序打印交采购人;(2)采购人按照清单逐一对实物进行材质、工艺、尺寸等进行验收。(3)验收中如有数量、材质、尺寸不相符的,扣除对应金额,成交供应商确认无误后按照实际验收金额开具发票,以上所有完整资料交财务科进行付款流程。”。
因系统字数限制,完整更正内容详见更正后采购文件。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8月15日
本项目备案号:51150025210200006985[2025]00344,采购预算品目为C99000000 其他服务,预算金额为人民币400,000.00元。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下浮率100.00%,报价要求:采用按照采购清单中单价最高限价报下浮比例的方式进行,报价包含材料费、加工费、运输费、人工费、安装费和税金等到采购人指定地点的全部费用。结算时,根据采购人实际采购数量*采购产品的单价限价*[1-成交供应商报价(下浮比例)],据实结算。(0%≤下浮比例范围<100%,超出下浮比例范围的作无效响应处理)。监督部门:宜宾市财政局,监督电话:0831-8228012,地址:宜宾市南岸西区瑶湾路300号。
名称:宜宾市第一人民医院
地址:宜宾市叙州区叙州大道普和东路16号
联系方式:0831-8288103
名称:四川中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成都市高新区吉泰五路88号3栋16层3号
联系方式:028-87333799-602
项目联系人:冯亮、李奇达、乐敏
电话:028-87333799-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