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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安徽税务2025年统一工作平台升级完善项目中标公告
中标公告
安徽-合肥市
发布时间 2025-08-07
招标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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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F2025-14-0925(招标文件编号:ZF2025-14-0925)
招标正文:

一、项目编号:ZF2025-14-0925(招标文件编号:ZF2025-14-0925)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安徽税务2025年统一工作平台升级完善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杭州虹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西浦路1015号1904室

中标(成交)金额:110.0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杭州虹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安徽税务2025年统一工作平台升级完善      为采购人提供安徽税务统一工作平台-社保费相关功能、统一工作平台-纳税信用预警相关功能升级完善,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签订后90天内完成项目开发完成。开发验收完成后,提供运维服务1年,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旭光、李军、汪召春、李岩、柳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80%计取,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264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采购相关各方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或质疑。联系电话:0551-62220155。

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提起质疑的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二)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分包号(如有);

(三)具体的质疑事项和事实;

(四)被质疑人的名称、地址、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

(五)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六)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质疑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质疑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二)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三)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四)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五)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充分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供应商不得以质疑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的工作秩序。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质疑,被质疑人应当驳回质疑,并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一)一年内三次以上质疑均查无实据的;(二)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质疑材料的。

本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综合得分为72.4分。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中山路3398号        

联系方式:夏先生,0551-628313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888号            

联系方式:王思棋、魏琦,0551-66061206,13695657576(王)、15056582334(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柳先生、唐女士

电 话:  0551-62831327,628317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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