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或“采购人” )拟对华夏银行长春分行一汽支行门楣灯箱牌匾、室外LED显示屏项目进行供应商征集,诚邀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报名参与。项目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
华夏银行长春分行一汽支行门楣灯箱牌匾、室外LED显示屏采购项目
二、采购内容简介(以最终标书为准)
支行门头广告包含制作、安装及相关事务办理;门头灯箱;室外LED屏幕。
三、意向供应商资质要求及提交材料要求
(一)意向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应符合并遵守其所属地和中国法律、法规及规章等的相关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等。
2. 业绩要求:近三年(2022年-至今)完成过至少三项类似项目施工业绩。
3.注册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实体及其分支机构,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和固定的办公场所;成立3年以上,注册资本不低于50万元(包含50万元)。
4.资质要求:供应商应具备3M特许经营商(华夏银行与3M公司签署的框架协议内的特许经营商)授权资质。
(二)提交材料内容
1.未实施“三证合一”的,请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实施“三证合一”的报价人请提交加盖公章的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相应保险资质证书材料。上述材料需为PDF格式文件。
2.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此项材料要求PDF格式文件。
3.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详见附件2)并加盖公章,此项材料要求为PDF格式文件。
4.企业信誉良好,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
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屏盖章并扫描为PDF格式文件)。(查询路径:“信用中国--信息公示”)
5.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平台”网站(https://www.ccgp.gov.cn/search/cr/)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屏盖章并扫描为PDF格式文件)。
6. 华夏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推荐(自荐)信息表(详见附件3)。标*字段必填,特别是近三年财务状况,要求填写营业收入和净利润数据,同时需另附审计签字盖章的财报备查(财报中应圈出与自荐表中营业收入、净利润相一致的匹配数据)。此项材料须同时提供Excel格式文件(请勿更改表样)和加盖公章的PDF格式文件。
7.符合前述要求的项目,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合同首尾页扫描件或相关证明材料,材料要体现日期。该材料需为 PDF 格式文件。真实性将随机与签约单位进行核实,如出现虚假案例将取消报名资格。
(三)提交材料要求
1.网络报名
供应商应通过以下网络链接,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
https://supplier.hxb.com.cn/signup/17154042 报名后通过电话确认是否报名成功。
2. 提交资料
完成网络报名后,请将所有要求提交的材料打包压缩为1个文件包发送邮箱,文件名格式为:公司全名+华夏银行长春分行一汽支行门楣灯箱牌匾、室外LED显示屏采购项目,邮箱地址ccjczx@hxb.com.cn、543040206@qq.com。
(1)提交材料须按要求扫描并生成PDF文件或指定版本,对于未按要求加盖公章的原件电子扫描件视为缺漏,采购人将拒绝其报名。
(2)报名资料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全的情况,采购人将拒绝其报名。
(3)参加报名供应商应保证符合该项目供应商资质要求,且所提供材料真实合法,并由此承担法律风险和赔偿责任。采购人保留对相关材料进一步核实的权利,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供应商,采购人将取消其本次及以后的报名资格。
(四)其它
1.供应商需在征集有效期内同时完成网络报名和材料递交两个步骤,方可认定为有效报名。
2.凡是符合本项目资质条件的供应商,采购人均会发出正式邀请。投标时间及地点以邀请文件通知为准。
3.采购人视收到的上述材料不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应予接受。
4.采购人可能根据项目情况取消采购,供应商应予接受。
采 购 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
商务联系人:高先生 0431-81957695
业务联系人:王先生 0431-81957566
供应商材料提交邮箱地址:
ccjczx@hxb.com.cn、543040206@qq.com(发送后请电话确认)
征集期: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