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FZCZ2025-92
本项目为 福州南站甬广场相关标识制作安装项目 采购询价,采购人为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福州车站,现进行公开询价采购。
1.项目概况
1.1采购人: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福州车站。
1.2项目名称:福州南站甬广场相关标识制作安装项目。
1.3项目地点:福州南站。
1.4预估金额:4万元。
1.5项目要求:(1)负责对福州南站甬广场候车室落地式风向标引导标识14块面板内容,“儿童游乐室”、“哺乳室”发光字,商务座候车区引导落地标识的制作安装。(2)标识制作安装项目需在接到中标通知书起20天内完成制作安装。
2.采购方式
本次采购采用公开询价采购方式,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3.报价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施工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资质要求:具有广告设计、制作等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资格的有限责任公司。
3.3在报价截止日时,报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址: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暂停项目询价资格的;(4)报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如有)在近3年曾有行贿犯罪记录。
3.4其他要求投标人应按要求自行登陆“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it.gov.cn)对本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在投标报名时出具查询结果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4.报价方式
4.1获取方式:请下载附件《报价函》。
4.2公告时间:2025 年11月6日至2025年11月9日。
4.3报价要求:将填写完整的《报价函》电子版及加盖公章后的扫描件、其他证明材料(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证明、资格证明文件)扫描件,以上材料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的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作为电子邮件附件一并于公告截止时间前发送至fzczjs@163.com邮箱。
4.4未按要求填报《报价函》、提供报价资料和未按规定时间递交报价函和报价资料的,报价无效。
采购人: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福州车站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华林路502号福州火车站
联系人:郭先生
电话: 0591-87050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