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安徽省
我部拟对灯箱、亮化字等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为顺利实施采购项目、促进公平公正、确保采购质量、提高采购效益,切实维护参与采购活动各方的正当权益,现将采购意向进行网上公示,希望广大供应商对需求的完整性、合理性、公正性提出具体意见建议。
一、项目名称:灯箱、亮化字等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5-JWAHSZ-W1003
三、公示时间:2025年10月31日至2025年11月15日
四、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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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采购项目名 称  | 
					
						 需求概况  | 
					
						 
							初步技术  | 
					
						 预算金额 (万元)  | 
					
						 预计采购时 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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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亮化字 标语  | 
					
						 12个字亮化字标语。  | 
					
						 详见附件  | 
					
						 7  | 
					
						 2025年11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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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双窗横式灯箱  | 
					
						 双窗横式灯箱4个。  | 
					
						 详见附件  | 
					
						 7  | 
					
						 2025年11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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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单窗横式灯箱  | 
					
						 单窗横式灯箱8个  | 
					
						 详见附件  | 
					
						 8  | 
					
						 2025年11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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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格栅 亮化字  | 
					
						 竖排格栅背景板1块、8个字亮化字标语、PVC材质装饰画若干。  | 
					
						 详见附件  | 
					
						 1.5  | 
					
						 2025年11月  | 
					
五、拟定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供应商对采购意向内容如有异议,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部提出意见建议,供应商如无异议,我部将按照相关要求继续组织采购活动。请您及时留意相关信息,欢迎您报名前来参与投标。
注:1.反馈方式: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双面复印件)、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采购需求意见建议反馈表(见附件)等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采用A4纸幅面,扫描后按序制作成一个 PDF 格式文件,发送至电子邮箱 583140690@qq.com。
2.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为提升意见建议采信程度,建议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3.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进一步论证完善项目需求的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也不作书面回复。
4.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一)采购机构:/
地 址:宿州市埇桥区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18715199578
郑先生 电话:18555571177
八、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古先生
办公电话:152351681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