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CRZB-2025037)
公示结束时间:2025年11月03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西安市新城区综合档案馆改造项目专用设备及办公家具采购: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陕西中飞元盛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3497528.52 元;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30日历天;
中标候选人第2名:万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报价:3438946.68 元;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30日历天;
中标候选人第3名:陕西华投实业有限公司,投标报价:3513353.89 元;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30日历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陕西中飞元盛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中标候选人(万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中标候选人(陕西华投实业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陕西中飞元盛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完全响应招标文件;
中标候选人(万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完全响应招标文件;
中标候选人(陕西华投实业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完全响应招标文件;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陕西中飞元盛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正常;
中标候选人(万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正常;
中标候选人(陕西华投实业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正常;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投标的投标人。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3.1 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3.2 具体的事项及事实依据;3.3 相关证明材料;3.4 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3.5 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陕西华程锐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 029-81116828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西安新城城市建设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纪检审计部。
招标人:西安新城城市建设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尚勤路283号尚勤大厦10201室
联系人:张炳慧
电 话: 13772198995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华程锐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高新区锦业一路中投国际A座1903室
联系人:叶佳铭
电 话:029-81116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