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创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受垫江县妇幼保健院(采购人)委托对垫江县妇幼保健院品牌文化建设项目(项目)采用最低价成交法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服务能力的供应商踊跃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数量(项目总预算(限价):280000 元)
		
		
		
			
				
					| 采购目录/需求描述 | 采购预算(元) | 数量 | 小计(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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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目录:宣传设计服务-广告宣传品设计-宣传品设计
						 
							需求描述:
							 
								
									招标模板仅供参考,请采购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修改。一、项目概况:
 1.1应用行业:政府机构、电子产品、食品饮料、工业制造、其他行业
 1.2宣传品用途:形象宣传、产品展示、其他
 1.3设计风格:原创设计、简约、科技、时尚、其他。
 
									1.4设计内容:横幅设计、笔记本设计、吊旗设计、海报设计、宣传册设计
								 
								展开
							 | ¥280000 | 1(批) | ¥280000 |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注册。)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中小微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的政策划分标准。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报价时间
		
		
			报价开始时间:2025-11-05 09:00
		
		
			报价截止时间:2025-11-05 11:00
		
	 
	
	
		
			五、商务条款
		
		
			(一)实施周期及实施地点
		
		
			1、实施周期:30 天
		
		
			2、实施地点:重庆市区/县垫江县
		
		
			(二)报价要求:
		
		
			本项目报价为人民币,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货物费、包装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装卸费、税费、转运费、劳务费、保险费、管理费等验收合格之前应发生的一切与本项目相关的所有费用,以及免费质保期内可能发生的服务费用等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的所有费用。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三)付款方式:
		
		
			详见竞采文件
		
	 
	
		
			六、其他说明及要求
		
		
			(一)成交原则说明:
		
		
			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的前提下,按报价最低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如出现两个以上相同最低报价的,则依照采购文件(采购需求)中约定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
		
		
			(二)报价说明:
		
		
			本项目采用"最低价"成交法,供应商需在本项目规定的报价有效时间段内进行在线一次性报价,在报价截止前可修改报价。
		
		
			(三)代理服务费收取说明:
		
		
			本采购项目由代理机构委托实施,经采购单位与采购代理机构委托协议约定,由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3000元,由中标供应商通过公对公支付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
		
		
			(四)其他相关费用说明:
		
		
			除履约保证金外,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供应商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标书费、报名费及其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影响营商环境的相关费用。
		
		
			(五)采购异议处理:
		
		
			项目所产生的交易纠纷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处理;若对协商处理结果有异议,供应商可向采购单位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反映,做进一步处理;若对处理结果仍有异议的,供应商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交易纠纷当事人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采购执行方
		
		
			单位名称:重庆创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潘老师
		
		
			联系座机:023-63102065
		
		
			在线咨询
		
		
			采购需求方
		
		
			单位名称:垫江县妇幼保健院
		
		
			联系人:夏老师
		
		
			联系座机:023-74512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