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招标投标法》《甘肃省招标投标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关于加快推进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建设和运用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对甘肃省新华书店金昌市有限责任公司办公楼净化、美化、亮化项目改造工程在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实施招标。
一、招标单位:甘肃省新华书店金昌市有限责任公司
二、项目编号:GSYG2025-016
三、项目名称:甘肃省新华书店金昌市有限责任公司办公楼净化、美化、亮化项目改造工程
四、项目内容:甘肃省新华书店金昌市有限责任公司对办公楼进行净化、美化、亮化改造。
五、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六、项目预算:193005.29元
七、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0日内完工。
八、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九、招标方式:阳光平台邀请
十、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各项条件: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函扫描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本项目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依据金昌市政府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取消“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无欠薪证明”事项的通知,投标企业须提供《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书》。
5.投标人诚信承诺书。
6.投标需提供近3年内未发生过重大安全质量事故的承诺书。
7.对被列入“信用中国”中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和被列入全国法院的失信被执行人(以进入http://zxgk.court.gov.cn/shixin/自行查询后将查询结果截图加盖企业公章为准)的失信企业取消投标资格。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以上提供的所有证明文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2、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需提供具有投标函、法定代表身份证明、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如有)、投标报价清单以及必须上传的各项资格证明文件等内容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叁份。
十一、投标登记、资质/响应文件审核及竞价时间
1.投标登记时间:2025年10月29日14:30至2025年11月03日14:30。
2.竞价时间:2025年11月03日14:40至2025年11月03日17:40。
十二、供应商竞价须知
1.请供应商按采购公告要求自行登录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金昌市)(http://125.74.159.180:9004/homePage/)在线进行投标登记,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竞价。
2.本次网络竞价采取一次性竞价,各供应商的报价必须在有效范围内。
3.供应商有以下行为的竞价无效:(1)不按采购公告规定的时间、资质或响应文件要求报名的(上传资料不合格的);(2)不按采购公告规定的竞价时间、竞价方式进行竞价的。
4.由于阳光采购平台系统故障或因网络中断、停电、死机、受到攻击等原因造成承载网络竞价报价系统的服务器故障,或因网络及系统原因导致数据传输有误,致使网络竞价无法正常进行的,报价活动中止。当影响网络报价因素排除后,由组织方通知各供应商重新进行网络报价。
5.竞价结束后,投标单位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完整版投标(响应)文件纸质版3份,无需装订,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报价一览表、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代理人授权委托书(附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基本情况表(附营业执照、财务证明、纳税证明、社保缴纳证明、信用信息查询证明等)。上述文件格式自拟,并签字、盖章。
招标单位:甘肃省新华书店金昌市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公园路27号
联系人:王勇博
联系电话:18093505765
代理机构:甘肃信达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金昌市金川区金川西路八冶学生住宿楼侧楼302室
联系人:梅经理
联系电话:181935964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