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CG380002200218184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方电网贵州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2025年物资类第二批框架采购【停车场道闸、标识标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南方电网贵州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南方电网贵州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2025年物资类第二批框架采购【停车场道闸、标识标牌】公开招标,共计2个标的,2个标包。
2.2招标项目所在地区:贵州省。
2.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4招标分类:框架(框架招标有效期至自合同签订的履约之日起1年)。
2.5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
|
标的编号 |
标的名称 |
标包编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概算金额(万元) |
最高限价(万元) |
中标比例(%) |
中标限制 |
报价方式 |
报价要求 |
|
1 |
【1】停车场道闸 |
1-1 |
【1-1】停车场道闸 |
304.32 |
1.883 |
100% |
无 |
综合单价 |
1.报价或分项报价大于等于最高限价的100%,作否决投标处理。2.报价或分项报价小于最高限价的80%未附成本分析报告或未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的,作否决投标处理 |
|
2 |
【2】标识标牌 |
2-1 |
【2-1】标识标牌 |
194.7 |
1.116 |
100% |
无 |
综合单价 |
其它关键要素:
2、其他
1)项目概算金额:499.02万元。
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响应要求、成交限制:无限制。
4)招标范围:南方电网贵州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2025年物资类第二批框架采购【停车场道闸、标识标牌】公开招标,共计2个标的,2个标包。
项目采购内容:南方电网贵州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2025年物资类第二批物资类采购框架招标(道闸、标识牌)公开招标,需要投标人根据物资种类对应每种规格的单价及预测数量,报单价及综合单价,详见单项报价表。
对于以上标的物的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项目采用公开招标价格承诺方式,按需由原厂商供货,据实结算。
四、其他关键要求
1、报价说明:
1)报价人全部以人民币为计价币种。
2)所约定的所有工作内容和风险因数,各项费用和含税综合计算结果,即为完成约定工作内容的全部价格。报价人都应在报价中考虑。
3)报价人只能按报价函格式和报价表格式(如有)进行报价,不得另外制作表格,否则,作否决处理。
4)开标一览表报价与报价表中的报价不一致时,以开标一览表报价为准;
5)响应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6)若有分项报价,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计不一致的,应以开标一览表总报价为准;
7)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如有)。
8)报价大于或等于最高限价的100%,或低于最高限价的80%时,须附有效的成本分析报告,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
2、报价编制原则:
投标人须充分考虑合同有限期内原材料价格、国家相关政策的变化及投标人自身情况等因素,合理测算投标报价。中标后按中标价格进行供货,在合同有限期内中标价格不予调整。
所有价格为含增值税(13%)价格。
3、合同分配
1.框架招标结果确定后,根据中标结果并结合充电站项目开发进度、项目规模等具体情况进行实际需求的分配,总体分配比例/金额要遵循框架招标的结果。
2.框架协议有效期内的中标预估金额、中标预估金额上限浮动比例(+50%)、中标预估金额下限浮动比例(-20%);中标预估金额=标包预估金额×中标比例。
3.框架采购协议执行周期按以下原则确定:
①框架协议有效期内:
A.协议期未满,供应商分配金额达到中标预估金额150%的,终止该品类本轮框架协议。
B.协议期未满,供应商分配金额未达到中标预估金额80%被取消中标资格的,其框架协议自动终止,该供应商的剩余中标预估金额(剩余中标预估金额=中标预估金额-分配金额,下同)按照本标包其他中标人的中标比例分配给其他中标人。供应商被暂停分配资格的,分配资格未恢复前,该供应商的剩余中标预估金额(剩余中标预估金额=中标预估金额-分配金额,下同)按照本标包其他中标人的中标比例分配给其他中标人。
C.协议期未满,供应商分配金额达到中标预估金额80%被取消中标或暂停分配资格的,其框架协议自动终止,该供应商的剩余中标预估金额不再执行。
D.协议期届满,供应商分配金额达到中标预估金额80%的,终止其框架协议。
E.协议期届满,供应商分配金额未达到中标预估金额80%的,延长该供应商的协议有效期限,延长期为一年,需求单位继续执行框架协议。在延长期内,该框架协议的分配金额达到中标预估金额80%时立即终止框架协议。延长期截止仍未达到中标预估金额80%的,自动终止框架协议。
F.协议期届满,供应商被取消中标或暂停分配资格的且供应商分配金额未达到中标预估金额80%的,终止框架协议,其剩余中标预估金额不再执行。
②框架协议延期内:
A.延长期内,供应商分配金额达到中标预估金额80%的,终止框架协议。
B.延长期内,供应商被取消中标或暂停分配资格的,终止框架协议,该供应商的剩余份额不再执行。
C.延长期结束,供应商分配金额未达到中标预估金额80%的,自动终止框架协议。
(3)对于因国家、行业或企业有关标准发生调整,原有规格型号已不能满足安全、生产要求且供应商无法供应对应品类新式型号的,经协商可提前终止协议。相关要求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
(4)未发出中标通知书的,若中标供应商或中标候选供应商被实施市场禁入或不接受投标的,不发出中标通知书,可由后续供应商递进中标或其供应量优先采用其他候选供应商按比例分摊;已发出中标通知书但未签订协议的,若中标供应商被实施市场禁入,取消中标资格,其供应量优先采用其他候选供应商按比例分摊。已签订协议,供应商被实施市场禁入的,终止框架协议,不得与其签订新的订单合同或发出新的订单。
4、履约扣分条款
1)交付时间违约:在招标方下达设备订单(订单合同签订)后,中标方若在未能在规定的30日时限内供货的,每延迟1日,扣0.1分。若延迟交付超过15日,除按日扣分之外,额外扣2分,并要求中标方承担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交付延迟,中标方需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24小时内书面通知招标方,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经招标方认可后,不进行扣分,但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尽快恢复交付并确保在合理期限内完成交付。
2)设备质量问题:设备经检验不符合合同约定质量标准,每出现一项质量问题扣0.5分。若因质量问题导致设备无法正常使用或影响项目进度,除扣分之外,中标方需承担维修、更换设备等费用,同时额外扣1分。若在质保期内多次出现质量问题,累计扣分达到6分,招标方有权扣除质保金,并要求中标方延长质保期。对于关键质量指标严重不符的情况,直接扣12分,同时招标方有权退货并要求中标方返还已支付款项,承担违约责任。
3)技术资料提供不及时或不准确:未能按时提供设备相关技术资料,每次扣0.5分。若技术资料存在错误、缺失或与设备实际情况不符,影响设备安装、调试、使用和维护,每次扣1分,并需在招标方要求的期限内重新提供正确完整的资料。若因技术资料问题导致项目延误或产生额外费用,中标方需承担相应损失,同时额外扣2分。
4)售后服务不达标:在接到招标方售后服务请求后,未能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响应,每次扣0.5分;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解决问题,每延迟1日扣0.1分。若售后服务人员态度恶劣、专业能力不足,经招标方投诉核实后,每次扣0.5分。若因售后服务不达标导致设备长时间无法正常运行,影响项目进展,除扣分之外,中标方需承担因此给招标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同时额外扣1分。
5)累计扣分处理:供应商累计扣分达6分,将暂停任务分配3个月,暂停期间产生的分配量按比例计入中标份额;累计扣分达到12分,视为严重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供应商违约责任。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要求
|
通用资格要求 |
|
|
序号 |
内容 |
|
1 |
投标人必须按照南方电网公司要求,在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上完成供应商登记。 |
|
2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
|
3 |
凡属国内产品,必须由该产品制造商投标,且必须由该制造商签订合同(专用资格另有要求的除外)。 |
|
4 |
凡属进口产品,必须由该产品制造商在国内注册成立的最高办事机构或由制造商授权的其他合法机构进行投标。同一厂家生产的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进口产品,只允许一个投标人参与投标(必须持有制造商出具的有效授权书)(进口产品应提供报关单)。 |
|
5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6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的投标。(框架采购时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的的投标) |
|
7 |
其他不得存在的情形:南方电网公司供应链管理部门暂停或取消其投标资格,且未解除的。处于南方电网公司供应商黑名单预警名单中“不接受投标”、“市场禁入”情形的。 |
3.2专用资格要求
|
专用资格要求 |
||
|
序号 |
内容 |
关联标的/标包 |
|
1 |
接受标的物制造商或代理商投标。 代理商投标的:投标人应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商出具的授权文件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并加盖制造商公章,且投标产品制造商不得与其代理商同时参与同一标包投标,同一制造商的同一品牌的同一型号产品只允许一个有效的代理商参与投标。 |
所有标包 |
4.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根据《电子招标投标办法》规定,投标人应当在招标公告载明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注册登记,如实递交有关信息,并经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运营机构验证。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通过南方电网公司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完成供应商登记并免费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供应商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办理、投标文件编制加密及递交。供应商要为数字证书办理预留足够的时间,由于自身原因造成无法投标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电子化投标操作路径如下:
获取路径:门户网站->点击供应商登录->选择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新系统)->购标管理;
投标路径:门户网站->点击供应商登录->选择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新系统)->投标管理;
投标助手下载路径:门户网站->点击供应商登录->选择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新系统)->购标管理-项目参加及文件下载-可下载项目。
供应商登记咨询电话:4008100100转1
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操作咨询电话:4008100100转3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400-666-3999
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4.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获取开始时间:2025年10月28日23时59分59秒
获取结束时间:2025年11月3日23时59分59秒
4.3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1月4日14时00分00秒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通过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递交投标文件。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8日14时30分00秒
6.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项目通过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线上方式开标。
6.1开标时间:2025年11月18日14时30分00秒
6.2开标地点:南方电网公司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http://www.bidding.csg.cn)。
7.计算机硬件特征码审查要求、违法行为处理
7.1计算机硬件特征码审查要求
为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本项目对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及上传过程中产生的计算机硬件特征码严格审查。投标人如存在以下任一情形,由评标委员会对其作否决投标处理:
(1)与其他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的IP地址、投标文件的CPU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
(2)与其他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的IP地址、投标文件的CPU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
(3)与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网卡MAC地址一致。
如采购项目最小独立评审单元(标的/标包)出现上述任一情形,将否决投标人响应该采购项目及同一采购项目后续采购的全部投标文件。
如投标文件存在串通投标情形的,将依据南方电网公司相关规定,对相关投标人实施不接受投标处理。
7.2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处理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请各投标人高度重视投标诚信,对投标文件中存在生产制造能力、服务网点、业绩(含合同、发票)等造假情形,或私下与评标委员会成员进行与投标内容有关的接触(如评标前通过电话、信息和会面等方式询问是否参加评标,请专家在评标中给予关照等)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一经查实,招标人将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失信扣分管理细则》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8.现场核查
为加强供应商诚信管理,保障产品质量,对解除黑名单处理的供应商再次参与南方电网公司系统采购活动等情形,招标人有权开展现场核查。现场核查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等违法违规情形,将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等制度进行处理。
9.异议及投诉
9.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开标情况、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法律规定的时间,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异议文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提出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事项;
(3)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异议提出人是法人的,异议文件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授权代表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出异议的,异议文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提出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由本人提交。
异议接收机构:南方电网贵州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综合部
异议接收地点:贵州省贵阳市粑粑街7号
异议接收邮箱:nwgzdd@126.com
异议接收电话:0851-85280708
注: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在开标结果确认期间内通过南方电网公司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按要求提交。
10.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可以向有关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监督投诉机构名称:南方电网贵州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综合部
监督投诉机构电话:0851-85280708
监督投诉机构邮箱:nwgzdd@126.com
9.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提出人或投诉人不得以异议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经核查发现所提出的异议或投诉存在诬告、故意扰乱招投标秩序等恶意行为,将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失信扣分管理细则》等制度进行处理。
招 标 人:南方电网贵州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南方电网供应链(贵州)有限公司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粑粑街7号
联 系 人:艾婧岚
电 话:4008100100
10.公告的其他内容
10.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10.2 投标人在截标前两天内与评标专家进行与投标内容有关的接触,经技术确认或 2名及以上专家证实的,做否决投标处理。注:接触形式包括电话、信息和会面等;与投标内容有关是指:询问是否已被抽取并参加近期评标会议,介绍本供应商在项目中的情况,请专家在评标中给予关照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