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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油发展-化工品类部-工程技术公司2025-2028年油田化学品中试加工专有协议 采办计划公告
招标预告
天津-滨海新区
发布时间 2025-10-28
招标正文: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海油发展-化工品类部-工程技术公司2025-2028年油田化学品中试加工专有协议)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采办包

名称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预计发标时间

(填写到月)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备注

 

(工程技术公司2025-2026年油田化学品中试加工专有协议)

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2025年10月)

详见附件2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5年10月27日)至(2025年11月3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请在系统中进行反馈。


附件1:

1、需求一览表

物资名称

技术规格 

预估数量及单位

交货期

交货地点

付款方式

1

中试产品

详见2、主要技术指标

165吨;最小次运输量:送货量单次2吨左右

卖方按照买方订单,根据买方配方提供的生产工艺要求,从接到订单开始,制定产品生产计划,确定14天内安排生产。

天津市滨海新区南港工业园区泰汇道6号  中海油(天津)油田化工有限公司

按照交货批次付款。卖方在每批次实际交付货物并经买方执行方验收合格之日起,卖方3日内向买方执行方提供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相关支持文件,买方执行方于45日内以银行电汇支付订单价款(具体见买方执行用户下达的采购订单中的要求)

2、主要技术指标

一、项目概况及总体要求

拟委托外加工科研成果转化中试生产为中海油(天津)油田化工有限公司自主开发产品,受买方生产基地危险化学品生产规模限制,需要组织外部具有该类产品生产资质与能力的生产企业提供产品的生产加工服务。

为进一步规范科研成果转化中试生产外委采购过程加工量、质量和成本控制,保障产品生产过程安全、有序,满足该产品采购项目的应用要求,特制订科研成果转化中试生产产品外委生产加工采购技术要求。

标准应用情况概述:本次需求应用《采购标准-油田化学品中试加工》标准,《采购标准-油田化学品中试加工》标准为完全应用。

 

二、需求一览表

本次计划采购的科研成果转化中试生产型号众多,具体型号待定,合同有效期为合同签订后2年,预估总需求量为165吨,每次采购数量以买方采购订单为准。

表1需求表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需求数量

单位

交货地点

备注

1

中试产品

IBC罐

165

南港化工厂

 

三、执行标准/规范

采购标准-油田化学品中试加工

四、设计/使用条件

1. 设计条件:无

2. 使用条件:渤海地区油田、南海东部油田、东海油田、海外

五、技术要求

完全引用标准:按照《采购标准-油田化学品中试加工》的技术指标要求执行。

1. 服务要求:

1) 卖方按照买方提供的工艺要求进行加工,按照买方要求的包装方式进行包装,将产品运输到买方指定地点。

2) 包装物:由卖方提供。

3) 运输:卖方负责本合同外买方库房原材料(甲供料)的提货,同时,负责将成品运输到买方指定地点。甲供料提货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南港工业园区泰汇道6号。

4) 最小次运输量:送货量单次2吨左右。

5) 以上服务要求:卖方需承诺满足。

2. 生产参考工艺说明:

生产参考工艺(仅作参考,实际以具体每个配方为准,由于釜容量关系,合成反应有可能分步进行):

1)缩聚合成工艺:涉及放热反应,生产时间24小时,需要2个高位槽同时进行滴加反应,滴加时间一般控制在16-18小时左右,反应温度需控制在70-130℃。反应过程无气体生成,有挥发性的物料组分。

2)酰胺化及环化脱水产品:涉及吸热反应,按配方工艺,将原料加入到反应釜中,开启搅拌,逐步升温到230℃后反应一段时间,反应时长24小时,期间会生成水,水需要冷凝回收,待反应结束后,出料。反应过程无气体生成,有挥发性的物料组分。

3)自由基聚合反应:涉及放热反应,通氮气,生产时间24小时,需要2个高位槽进行滴加反应,滴加时间一般控制在1-5小时左右,保持釜内温度在70-90℃范围内搅拌6~8小时;二次投料入釜,升温至125℃~130℃蒸出多余溶剂,反应结束后保温反应4~14小时。反应过程无气体生成,有挥发性的物料组分。

4)季铵化反应:涉及放热反应,生产时间24小时,对有机胺为原料进行改性,70-120℃范围内,滴加碳酸二甲酯或其它季铵化剂,滴加时间一般控制在5-8小时左右,滴加完毕后,反应15小时。反应过程生成少量CO2气体。

3. ★卖方承诺提供原材料及其技术指标如下:

供应商提供的原材料需满足表2技术要求。供应商需承诺满足或提供质检资料予以证明。

表2 原材料技术要求

原材料名称

技术要求

检测方法

蒸馏水或者去离子水

外观

无色透明澄清液体

参考GB/T 6682 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实验方法 三级分析实验室用水

pH

5.0-7.5

电导率(25℃),mS/m

≤0.50

蒸发残渣(105℃),mg/L

≤2.0

十二胺

参照行标QB/T 2853 脂肪胺 一等品的技术要求

甲醛溶液

参照国标GB/T 9009 工业用甲醛溶液 优等品/37%级的技术要求

乙酸

参照国标GB/T 1628 工业用冰乙酸 Ⅱ型的技术要求

氯化铵

参照国标GB/T 2946 氯化铵 工业用氯化铵优等品的技术要求

双氰胺(二氰二氨)

参照行标 HG/T 3264  工业双氰胺 优等品的技术要求

丙烯磺酸钠

参照行标HG/T 6224 工业丙烯磺酸钠 一级品中的技术要求

丙烯酸

参照行标GB/T 17529.1 工业用丙烯酸及酯 第1部分:工业用丙烯酸 丙烯酸型中的技术要求

顺丁烯二酸酐

参照国标GB/T 3676 工业用顺丁烯二酸酐 顺丁烯二酸酐(固态) Ⅱ型中的技术要求

亚硫酸氢钠

参照行标HG/T 3814 工业亚硫酸氢钠 中的技术要求

二甲苯

参照行标GB/T 3407 石油混合二甲苯 5℃混合二甲苯中的技术要求

过氧化苯甲酰

参照国标HG/T 2717 工业用过氧化苯甲酰 合格品中的技术要求

油酸

参照行标QB/T 2153 工业油酸 高纯油酸的技术要求

氢氧化钾

参照国标GB/T 1919 工业氢氧化钾 固体Ⅰ型的技术要求

碳酸二甲酯

参照国标GB/T 33107 工业用碳酸二甲酯 优级品的技术要求

丁酸酐

外观

无色透明液体、无可见杂质

目测

正丁酸酐质量分数,%

≥98.0

GB/T 9722

正丁酸质量分数,%

≤2.0

色度(Pt-Co号)

≤20

GB/T 3143

 

4. 产品技术要求:

1)根据配方工艺,卖方需进行原材料的检测,满足表2的技术要求。

2)卖方需按生产流程步骤记录,符合生产配方中的工艺。

3)生产产品的吨数符合订单需求。

5. ★资源配置要求

1) 生产设备及参数要求:

满足买方的生产工艺要求的设备见表3:

表3 生产装置及设备要求

生产装置及设备

数量

釜容

设备要求

证明材料

缩聚合成工艺+季铵化工艺反应釜

1个

1~5m3

反应釜主体

1、聚合反应釜要求为不锈钢釜或搪瓷;

2、反应釜具有良好的控温能力,工作温度范围为25℃~130℃;

3、反应釜具有夹套冷却或内盘管冷却功能;

4、反应釜具备搅拌功能,可使反应体系混合均匀,转速在50~85转/分钟。

5、反应釜具有冷凝回流功能,具有冷凝器。

 

1、需提供反应釜资质证书、设备权属证明;

2、书面承诺温度范围;

3、书面承诺冷却温度;

4、书面承诺转速。

5、书面承诺冷凝回流功能。

 

 

反应釜配套装置

1、配备2套滴定高位槽或其它可以在物料上方滴加装置(能够控制滴加速度和滴加量)。

 

1、书面承诺高位槽的数量和滴加速度可控。

 

 

 

 

酰胺化及环化脱水反应釜

1个

1~5m3

反应釜主体

1、反应釜要求为316L、316不锈钢釜、搪瓷反应釜。

2、反应釜具有良好的控温能力,工作温度范围为25℃~240℃;

3、反应釜具备搅拌功能,搅拌形式为锚式或框式,可使反应体系混合均匀,转速在50~85转/分钟;

4、反应釜压力范围(-0.1~0.1)MPa

1、需提供反应釜资质证书、设备权属证明;

2、书面承诺反应釜加热温度范围;

3、书面承诺搅拌方式和速度;

4、书面承诺压力范围。

 

反应釜配套装置

1、反应釜具有冷凝回流和蒸馏功能,蒸出物需收集罐;

2、具备抽真空功能。

1、书面承诺具有冷凝回流和蒸馏功能,带收集罐。

2、书面承诺抽真空功能

 

自由基聚合反应釜

2个

1~5m3

反应釜主体

1、聚合反应釜要求为搪瓷釜或316L、316不锈钢材质;

2、反应釜具有良好的控温能力,工作温度范围为25℃~130℃;

3、搅拌桨形式为锚式或框式,可使反应体系混合均匀,转速在50-85转/分钟。

 

1、需提供反应釜资质证书、设备权属证明;

2、书面承诺加热范围;

3、书面承诺搅拌形式和转速。

 

反应釜配套装置

1、反应釜具有冷却装置;

2、配备2套滴定高位槽或其它可以在物料上方滴加装置(能够控制滴加速度和滴加量);

3、反应釜具备充氮气功能;

4、具备抽真空功能。

1、书面承诺冷却温度;

2、书面承诺高位槽数量或其它加料装置,滴加速度可控;

3、书面承诺充氮能力;

4、书面承诺抽真空功能。

 

 

2) 质检设备要求:

l 承诺具备表4中的检测能力。

表4 常用检测指标、设备及检测标准

检验项目

主要检测设备

参考标准

密度

密度计

GB/T 2013

有效含量

电热鼓风干燥箱、天平

根据实际要求

涂-4粘度

涂-4粘度计

GB/T 1723

pH

精密pH计

GB/T 9724

 

3) ★资质要求:

l 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登记证,带三方认证的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安全评价报告中的一种或几种证书或报告,提供的证书及报告覆盖范围加起来包含乙酸、丙烯酸、顺丁烯酸酐、过氧化苯甲酰、二甲苯、亚硫酸氢钠、甲醛溶液;或当地政府出具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

l QHSE资质和要求:投标时提供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认证内容包含化工品类的生产。

6. 生产过程控制和生产进度控制要求:

1) 卖方按照买方订单,根据买方配方提供的生产工艺要求,从接到订单开始,制定产品生产计划,确定14天内安排生产。

2) 生产过程中的工艺参数,应严格按照买方配方工艺参数要求,生产过程应有规范记录,包括:反应釜状态、原料外观和投料量、生产操作记录、出料记录、生产人员,产品应张贴标签,包括:生产批号、生产日期、产品牌号。 

3) 卖方应有专人负责具体生产安排和计划分类归档,以备信息追溯。

4) 卖方应按照生产批次留样(样品量>200mL),贴标识,包括:生产批号、生产日期、产品牌号。

5) 对于当期生产安排出现的异常,可能对买方生产运行造成不利影响的,应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包括邮件、业务联络函等)及时反馈买方生产代表,并提出相应建议或补救措施。

6) 买方配合提供所需原料的MSDS以及详尽的生产工艺,并配合进行中试,卖方应遵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当地危化品使用规定对生产工艺进行审核,保障生产过程完全合法合规,在加工及储运过程中产生的安全责任由卖方承担。

7. 产品质量控制要求:

1) 根据配方工艺,卖方所提供原材料的检测报告,满足表2的技术要求。

2) 生产流程步骤记录,符合生产配方中的工艺。

3) 提供生产产品的吨数符合订单需求。

4) 生产过程使用设备干净,无杂质。

5) 卖方应按照买方意见完成产品包装。其中,包装物整洁、标识清晰,符合安全环保要求。

6) 卖方应建立买方认可的作业流程和标准书(可在中标后参考买方提供的保密资料编制)。

7) 该类产品的质量与生产过程控制密切相关,卖方需严格按照既定的生产操作规程进行生产,卖方应有专人负责产品的生产信息记录和归档,应留存每批生产记录、样品(包括原料,保存12个月以上),存档备查,便于产品质量追溯。

8) 以上要求买方需承诺满足。

8. ★保密要求:

1) 所有买方委托卖方生产的产品,知识产权均属买方所有。未经买方书面许可,卖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将核心技术提供给第三方;

2) 卖方不能以任何形式接洽买方的客户,买方客户发至卖方的邮件(或其他通讯工具、社交软件)或其它信息, 卖方不得自行处理,需转至买方处理;

3) 卖方不得使用买方委托生产的产品参与市场招标、投标工作,或将该产品加工后的产品参与市场招标、投标工作,也不得将上述产品委托第三方参与市场招标、投标工作。

9. 供货要求

1) 生产响应:接到订单后,需14天内安排生产,送货具体以通知为准。

2) 送货附带资料:随货物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送货时需带送货单、出厂质检报告,送货单需附带到货通知的立项号或合同号)。

六、检测和试验

1. 检测和试验规则

1) 根据配方工艺,卖方所带原材料检测报告。

2) 提供生产流程步骤记录,符合生产配方中的工艺。

3) 生产产品的吨数符合订单需求。

2. 检测方法

卖方提供原材料部分:参照五、技术要求的第3部分

七、标识、包装、运输和存储

1. 产品标识

1) 产品包装上需有产品名称、型号、生产时间、批次,保质期、毛重、净重等信息;

2) 产品需粘贴简易MSDS(信息由买方提供)、安全标签及简易产品说明,安全标签需符合国标GBT 17519-2013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编写指南的要求;安全标签及简易产品说明不得使用A4纸打印,应为有塑料薄膜封装的印刷粘贴纸,不易掉色,粘贴牢靠;

3) IBC罐须在出料口一侧及其左侧粘贴安全标签。

2. 产品包装

1) 包装要求为 IBC罐,具体要求见附表1;

2) 包装桶不回收;

3) 同时满足采购合同中其它相关包装要求。

3. 产品运输

1) 原则上运输车辆不可配有其他公司的货物。送货人员需有两人,一个司机一个押运。送货人员必须劳保配齐(安全帽、防静电服衣服裤子、防砸鞋、手套),进场前必须关闭手机。如遇疫情等特殊情况,买方进场要求有变化,卖方应遵守。

2) 危化品必须用具有危化品资质车辆运输。

3) IBC罐装车需宽面朝外;运输车车邦不可焊死。

4) 送货人员抵厂后,应第一时间到买方门卫室登记并领取排号。现场装卸货过程需接受入厂安全培训,服从现场库管员指挥,现场管理要求。原料货物不应码放超过两层或超出叉车卸货高度,对于现场人员判定装卸货过程可能出现安全风险或隐患情况,买方可暂停作业,待卖方整改完毕后,方能继续作业活动。

5) 时间要求:原则上原料到货应于上午抵达买方指定地点,如遇节假日需提前与库房代表人员沟通确定。

6) 往南港化工厂送货时,所有供货车辆必须提前48-72小时提交门禁申请材料到我公司办理门禁预约,一般预约车辆完成登记后(到门禁卡口需要停车进行登记)7日内有效,过期需从新进行预约登记。门禁联系人:张霖(022-66907164),电子邮箱:zhanglin6@cnooc.com.cn。

4. 产品存储

产品储存稳定性良好,特殊存储要求应在投标时予以明确。

八、技术文件

1. 送货时提供技术文件:产品说明书;产品的检验技术要求指标及产品的实测数据。

九、工作进度、监造和现场验收

1. 进度要求

1) 应按照买方生产代表到货通知组织意见,按期,按量,按质实施送货。

2) 卖方受客观因素影响无法按期到货的,应于客观因素出现后24小时内向买方通告,并书面形式明确影响程度和预计到货时间

3) 买方生产代表:张国欣,邮箱地址:zhanggx11@cnooc.com.cn;芦义鹏,邮箱地址:luyp4@cnooc.com.cn;方培林,邮箱地址:fangpl@cnooc.com.cn;田德道,邮箱地址:tiandd2@cnooc.com.cn;贾永富,邮箱地址:jiayf2@cnooc.com.cn。

4) 技术联系人:张国欣,邮箱地址:zhanggx11@cnooc.com.cn;

芦义鹏,邮箱地址:luyp4@cnooc.com.cn;

方培林,邮箱地址:fangpl@cnooc.com.cn;

田德道,邮箱地址:tiandd2@cnooc.com.cn;

贾永富,邮箱地址:jiayf2@cnooc.com.cn。

5) 商务联系人:刘峰(022-66907148),邮箱地址:liufeng8@cnooc.com.cn。

2. 验收

1) 携带资料(包含但不限于):送货单(送货单上要注明合同号、立项号、科研或及时结清)、物资出厂检验报告、MSDS(买方提供信息);

2) 携带卖方所带原材料的检测报告;

3) 携带生产流程步骤记录;

4) 符合第七项产品标识要求;

5) 货物到货后,买方库房管理人员将按库房管理规定开展到货数量、包装要求稽核工作,并同步开展入库前质检工作。待上述工作通过后,买方即完成办理验收入库工作。如出现产品质量问题,卖方需根据买方指定人员通知要求意见,完成退、换货工作;

6) 满足采购合同中关于技术参数的具体检验指标要求。

3. 交货地点及验收人

渤海化工厂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南港工业园区泰汇道6号  中海油(天津)油田化工有限公司

货物接收人:王海波,联系方式:13323499687;李元渤,联系方式:13682028665。

十、技术服务与售后服务

1. 卖方在接到买方通知24小时内给予答复,48小时到达现场,卖方技术配合响应时间不超过48小时,对于非不可抗力响应逾期的,买方有权要求终止合同。

2. 卖方不得将销售货物的品种和数量告知第三方。

十一、质量保证

1) 物资出厂检验报告、MSDS(买方提供信息);

2) 卖方所带原材料的检测报告符合;

3) 携带生产流程步骤记录。

十二、其他要求

1. 付款方式要求,银行电汇。

2. 合同执行方:中海油(天津)油田化工有限公司

3. 渤海开票信息

发票抬头:中海油(天津)油田化工有限公司

账号:9558830200999019730

税号:91120116MA06D8ND82

开户行名称: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国家文化与金融合作示范区金街支行

开户行地址: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国家文化与金融合作示范区金街

发票接收人:金建芬

电话:022-66907009

邮寄地址:天津滨海新区海缘西路242号 塘沽海洋科技商务园西2-1号楼

4. 合同采用固定单价模式

1) 投标时按照下表报价,进行价格(报价总价)对比:

投标明细

数量,估算

单价(元/吨)

总价(元)

备注

碳酸二甲酯

5吨

 

 

甲供料,卖方从买方自提

危化品

44吨

 

 

甲供料,卖方从买方自提

十二胺

1吨

 

 

固定价格

甲醛溶液

2吨

 

 

固定价格

双氰胺

1.5吨

 

 

固定价格

乙酸

1吨

 

 

固定价格

氯化铵

0.5吨

 

 

固定价格

丙烯酸

2吨

 

 

固定价格

顺丁烯二酸酐

7.6吨

 

 

固定价格

亚硫酸氢钠

0.5吨

 

 

固定价格

丙烯磺酸钠

0.5吨

 

 

固定价格

二甲苯

20吨

 

 

固定价格

过氧化苯甲酰

0.2吨

 

 

固定价格

丁酸酐

2吨

 

 

固定价格

油酸

6.3吨

 

 

固定价格

氢氧化钾

0.1吨

 

 

固定价格

蒸馏水或者去离子水

35.8 吨

 

 

固定价格

服务费

140吨

 

 

固定价格

合计

 

报价总价

说明:

(1) 服务费采取固定价格定价,包含供应商生产费用、损耗、运费、包装、税费、管理费、利润等按照要求向买方供货的除原料以外的全部费用。

(2) 甲供料自提地点为南港化工厂。

(3) 以上原料均采用固定价格定价。

(4) 反应时长均按24小时估算。

2) 产品采取定价公式定价,如下:

产品单价=原材料A质量占比%×原材料A单价+原材料B质量占比%×原材料B单价+原材料C质量占比%×原材料C单价+……+服务费=Σ(原材料i质量占比%×原材料i单价)+服务费

通过以上公式可以在每次下订单时确定药剂的价格,双方确认后执行。

5. 合同签订方式:1+1+1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按1+1+1模式执行。合同执行一年期后,若双方对合同条款及合同价格均无异议,继续沿用1年;若无法达成一致,则合同自动终止。第3年同第2年的操作方式。协议期满后,如有未执行完毕的订单,该订单应履行完毕。

 

 

附表1:化学原料包装物标准

标准要求

包装形式

25KG/40KG包装桶

25KG包装袋/吨袋

200KG包装桶

IBC药剂罐

大盖严紧

 

表面干净

无破损

标识清晰

化学品安全标签符合GB15258-2009要求

 

生产日期及有效期

到厂日期

 

合格证

药剂简述

√(中文)

药剂毛重

药剂净重

顶上喷药剂名称

 

四周喷药剂名称

四周喷厂家名称(简称)

 

 

 

需回收的四周喷“回收”

 

 

 

√(如周转使用)

两寸快速接头一体式球阀出料口

 

 

 

出料口带封盖

 

 

注:

1、“√”请严格执行。

2、包装物回收:如需卖方需协助处理,卖方每次送货后应及时组织包装物回收,一般不应超过30个。

3、如卖方未按上述包装物标准组织送货,买方有权要求退换货。

 

 

3、项目联系人

请感兴趣的供应商于2025年11月3日18:00前,在计划公告意见反馈处填报参与意向即可。

联系人:黄金鑫 ;电  话:022-25802226

邮  箱:huangjx14@cnooc.com.cn

社会监督电话:022-25802262

 附件2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资质要求

 

1.申请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

2.申请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3.具备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范围包含【乙酸、丙烯酸、顺丁烯酸酐、过氧化苯甲酰、二甲苯、亚硫酸氢钠、甲醛溶液】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范围包含【乙酸、丙烯酸、顺丁烯酸酐、过氧化苯甲酰、二甲苯、亚硫酸氢钠、甲醛溶液】的资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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