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津水云采202503194、B2025-01-002-01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公司企业文化形象提升招标人为天津津滨威立雅水业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40万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天津津滨威立雅水业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司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公司企业文化形象提升,服务范围:开展公司企业文化形象提升工作,对津滨水厂、新开河水厂、旺海办公区等区域视觉识别体系进行提升,完成公司多点位企业形象建设提升设计、制作、安装等。具体要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2.2项目地点:津滨水厂、新开河水厂、旺海办公区等区域(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2.3项目期限:计划工期签合同起60天,完成公司企业形象建设提升设计、制作、安装等(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2.4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公司企业文化形象提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应提供2023年或2024年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投标人应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供应商,应提供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材料;
(4)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投标人须在开标前在“信用中国”网站
( 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将结果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6)投标人须为天津水务集团“津水云采”平台入库合格供应商且CA证书状态为已激活;
(7)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供应商若为法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若被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书(加盖公章、法人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公告发布与领取文件截止时间
4.1本招标项目的领取文件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29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4.2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5年10月24日至2025年10月29日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2025年10月24日至2025年10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 下午 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提供“津水云采”合格供应商相关证明文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天津市河西区环岛西路梅江中心大厦26 层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招标三部获取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3日上午09:30
6.2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为: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天津市河西区环岛西路梅江中心大厦26 层)。
项目建设单位:天津津滨威立雅水业有限公司(公章)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北区旺海国际写字楼B座
邮政编码:300000
联系人:戴工
电话:022-24052626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公章)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环岛西路梅江中心大厦26 层
邮政编码:300221
联系人:王羽飏、叶敬、王薇
电话:18920569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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