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询比项目为2025-2026年年度肇庆分公司法律顾问律师服务项目(标段编号:GDBBFA202510200020),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广东省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服务内容包括年度法律顾问、诉讼仲裁案件代理等服务。
本次集中询比合同有效期为: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 (1)项目名称:2025-2026年年度肇庆分公司法律顾问律师服务项目
(2)预估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元):566,800.00
(3)服务地点:肇庆市
(4)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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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标包名称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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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2025年-2026年年度肇庆分公司法律顾问律师服务项目  | 
			
				 咨询服务-法律服务  | 
			
				 /  | 
			
				 1  | 
			
				 肇庆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本项目允许供应商同时成交的最多标包数为个。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2.2成交供应商数量:1个,每个成交供应商对应的份额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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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交供应商  | 
			
				 成交份额  | 
			
				 实施地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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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成交供应商  | 
			
				 100  | 
			
				 肇庆市  | 
		
1.2.2成交供应商数量如下
每个成交供应商对应的份额如下: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总价限价为人民币566,800.00元(不含增值税),单价最高限价(不含增值税)详见《报价一览表》,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各项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最高投标限价表}【请前往上方菜单栏“招标文件附表”处进行编辑,转换成PDF后将同步数据至正文!】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律师事务所,具有司法行政机关正式颁发并经最新年度考核合格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须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正本以及副本复印件/扫描件(副本须至少包含律师事务所登记事项页、最新的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记录页)。如分所响应须提供由总所出具的响应授权证明,且承诺愿为其参与本项目响应、履约等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明文件,且同一个总所若有两家或以上的分支机构,总所只能授权其中一家响应,如出现两家或以上的分支机构响应视为分支机构均放弃本次项目响应。
	2.1.2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3 2.1.4 2.1.3 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如供应商为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询比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中响应。 (4)。
	2.1.4 本次询比不接受代理商响应。
(1)产品制造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且必须使用代理商响应和签订销售合同的;(2)产品制造商为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资企业(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资本)或者由外国投资者(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享有绝对控制权(最大或最多表决权)的企业且必须使用代理商响应和签订销售合同的。代理商响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 (2)供应商与产品制造商的代理合作关系迄今为止应已持续年(含)以上。 (3) 2.1.7 2.1.5 业绩要求:供应商须至少具备1个近3年(2022年10月1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全国范围内的同类项目业绩,同类项目指【法律顾问服务或诉讼(仲裁)案件代理服务】的相关经验。
备注:
(1)业绩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名称、标的、金额、签字盖章页);如提供框架合同,则须额外提供至少一份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或结算单或发票为依据;证明材料资料不全无法确定为同类工程/同类项目业绩,不予认可。
(2)如法人参与响应的,法人或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予以认可;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则只认可该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
(3)合同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评审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1.6项目团队要求:
(1)响应人拟派项目负责人1名,须为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须提供有效的司法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律师执业证复印件/扫描件,且项目负责人须通过最新年度考核(提供的律师执业证必须附上最新律师年度考核备案页)。律师执业证的执业机构须是响应人,执业证类别须是专职律师;
备注:如分所参与响应,还须满足以下其一:①分所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为该分所所属总所的合伙人;②分所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为分所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登记事项页中所登记的派驻律师。
(2)响应人拟派项目团队其他成员(不含项目负责人)要求3人及以上,须提供有效的司法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律师执业证复印件/扫描件,且成员须通过最新年度考核(提供的律师执业证必须附上最新律师年度考核备案页)。律师执业证的执业机构须是响应人,执业证类别须是专职律师;
(3)须提供项目团队成员(含项目负责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扫描件、有效律师执业证复印件/扫描件以及社保证明材料(由税务局或社保局等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自2025年4月1日起至今任意1个月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为响应人或其法人)。
	备注:如法人参与响应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所属单位为供应商或供应商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所属单位为供应商或其法人。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10月0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0月0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0月0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在最近三年内(2022年10月01日起)在经营活动中存在重大违法记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公布的为准,重大违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罚款是指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200万元以上罚款)等行政处罚));
	(16)违反采购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或违反采购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公司与供应商存在控股关系(即上述公司或上述公司的控股股东/投资人在供应商的持股比例达到50%及以上)的;
(17)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8)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9)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 ; (20)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1)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 产品资格要求:
2.3.1 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成熟稳定的产品。
	2.3.2 产品。 2.3.3 产品 2.3.4 2.3.5 2.3.6 产品应符合中国电信相关技术要求,并满足以下关键技术指标:
2.3.7 产品业绩要求: 2.3.8 2.4 产品制造商资格要求 2.4.1 制造商应提供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4.2 2.4.3 2.4.4 2.4.5 2.4.6 2.5 现场考察
2.6 评价检测
2.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 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0月24日00时00分00秒至2025年10月27日12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4.2 询比文件获取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询比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供应商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6供应商注册”。
4.3 询比文件费用:本项目不收取文件费用。每套售价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支付要求:。
5. 响应文件的提交
5.1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31日09时00分00秒
5.2 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响应文件提交,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供应商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询比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响应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5.3 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启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 样品的递交 6.1 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于递交至。 6. 供应商注册
6.1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询比文件。
6.2 CA证书办理
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
6.3 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010-56107929/010-56107880
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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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 购 人: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肇庆分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  | 
			
				 广东省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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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 址:  | 
			
				 肇庆市芙蓉西二街23号  | 
			
				 地 址:  |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69号东山广场15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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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 编:  | 
			
				 526000  | 
			
				 邮 编:  | 
			
				 51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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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 系 人:  | 
			
				 叶水群  | 
			
				 联 系 人:  | 
			
				 覃洁、谢绮云、陈守行、李娇、谭耀聪  | 
		
| 
				 电 话:  | 
			
				 13376568036  | 
			
				 电 话:  | 
			
				 13316038444、18922620782(报名联系电话)  | 
		
| 
				 电子邮件:  | 
			
				 yesq1.gd@chinatelecom.cn  | 
			
				 电子邮件:  | 
			
				 qinjie@gpdi.com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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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户银行:  | 
			
				 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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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账 号:  | 
			
				 3110930009560016328  | 
		
8.2 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