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0724-2531S112312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中国民用航空中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广州本地光传输网补充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0月1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广州本地光传输网补充建设项目(招标编号:0724-2531S1123126)更正内容如下:
2.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现修改为:
2.1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注2: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须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及《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属于中小微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属于监狱企业的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现修改为:
“注2”全部删去。(即: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资格要求环节不需要提供证明材料(价格评审环节,供应商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响应其中小企业情况))
3.4小型或微型企业产品(注: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现修改为:
3.4小型或微型企业产品
(即: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价格评审环节,供应商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响应其中小企业情况并按《供应商须知附件:评审办法》的“3 价格评审”的第3.4条正文内容提供材料)
③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在评审时对其价格扣除详见“供应商须知:评审办法”的“3.4对小型或微型企业报价响应的扶持”(注: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现修改为:
③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在评审时对其价格扣除详见“供应商须知:评审办法”的“3.4对小型或微型企业报价响应的扶持”
(即: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价格评审环节,供应商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响应其中小企业情况并按《供应商须知附件:评审办法》的“3 价格评审”的第3.4条正文内容提供材料)
5、供应商所投产品如适用价格扣除条件③的,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附表2)及其要求的证明文件,否则在评审时将不给予价格扣除(注: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现修改为:
5、供应商所投产品如适用价格扣除条件③的,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附表2)及其要求的证明文件,否则在评审时将不给予价格扣除。
(即: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价格评审环节供应商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响应其中小企业情况并按《供应商须知附件:评审办法》的“3 价格评审”的第3.4条正文内容提供材料)
已获取磋商文件的单位继续有效。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10月2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楼1号会议室
现修改为: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3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11月3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楼2号会议室
更正日期:2025年10月23日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民用航空中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
地址: 广州市机场路南云东街3号
联系方式:刘倩 020-861210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7楼
联系方式:陈东成、高伟雄、曾洁莹 020-37860747/37861143/3786074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东成、高伟雄、曾洁莹
电 话: 020-37860747/37861143/378607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