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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林县中医医院广告物料制作及安装服务商遴选公告
招标公告
广西-南宁市
发布时间 2025-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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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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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正文:

为规范医院广告物料制作、安装的采购流程,保障物料质量与服务效率,满足医院日常宣传、环境标识、活动布置等需求,我院拟在本县范围内公开遴选2家广告物料制作及安装服务商,作为本院长期协定合作单位。现面向社会发布遴选公告,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情况

(一)项目名称:上林县中医医院广告物料制作及安装服务商遴选项目

(二)项目内容:

1.遴选范围:在本院(详细地址:上林县丰岭路392号)周边20公里范围内(或根据实际需求调整),选取2家具备专业能力的广告物料制作及安装服务商;

2.服务内容:涵盖医院常用广告物料的设计辅助、制作、运输及现场安装,具体品类详见附件1《常用广告物料品类、规格及服务要求清单》(如海报、展板、横幅、科室标识牌、活动背景板、宣传展架等);

3.服务期限:自合作协议签订之日起2年;

4.服务要求:服务商需承诺接到需求后12小时内响应,常规物料(如海报、横幅)1-2个工作日内完成制作及安装,特殊定制物料(如大型背景板、复杂标识牌)根据需求协商确定工期,且安装过程需符合安全规范,避免对医院正常运营造成影响。

二、遴选方式

采用“院内磋商+综合评分”方式,由医院遴选评审小组依据评分标准对投标人的资质、报价、服务方案、过往案例、售后保障等进行综合评审,按综合得分从高到低排序,确定前2名为中选服务商(若出现并列第二名情况,需额外加试磋商确定)。具体评分标准详见附件2《广告物料制作及安装服务商遴选评分标准(表)》。

三、结算和付款

1.价格约定:商品/服务价格以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时提供的《报价单》为准(报价需包含物料成本、设计辅助费、制作费、运输费、安装费、税费等全部费用);

2.价格调整:若采购时因市场原材料价格波动导致成本变化(波动幅度超出±5%),双方可凭有效凭证(如材料供应商报价单)协商调整价格;若医院需求的物料未包含在《报价单》内,按服务商当日对外公开的优惠价(需低于市场价)结算;

3.结算方式:采用按季度结算,每季度5日前服务商提交上季度服务清单及合法票据,医院审核无误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付款;

4.税费承担:所有结算金额均为含税价,相关税费由中选服务商承担。

四、本公告公示期

2025年10月23日至2025年10月27日(共3个工作日),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27日下午17:30(逾期不再接受新的咨询或材料补充)。

五、竞标人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在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广告制作”“广告安装”或相关类别;

2.具备至少1年以上广告物料制作及安装服务经验;

3.拥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及专业安装团队。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人(单位)需提供的材料

(一)《报价单》:结合《常用广告物料品类、规格及服务要求清单》,参考《广告物料报价表(参考)》填报单价及总价,欢迎同时报清单外物料的优惠报价;

(二)《服务方案文本》:包括《广告物料制作及安装服务商评分标准(表)》涉及内容和佐证材料

(三)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并标注“与原件一致”);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若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信用查询截图:在“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中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截图(截图需包含查询时间,查询时间需在公示期内);

(六)《承诺函》(需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1.投标单位与其他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之间不存在关联交易或利益输送;

2.投标单位与采购人(上林县中医医院)不存在利害关系;

3.承诺提供的所有材料真实有效,若存在虚假信息,自愿放弃投标资格并承担法律责任;

4.承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安装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由投标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所有材料需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附《材料目录》,并在每页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七、投标材料递交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递交时间:2025年10月23日至2025年10月27日(与公示期一致),逾期不予受理;

(二)递交方式及地点:请将资料袋密封好加盖公章,正面注明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以现场递交或快递方式递交,地址:南宁市上林县大丰镇丰岭路392号(上林县中医医院行政楼二楼招采办)覃主任收,电话:0771-2706318。

注:(1)现场递交的请在法定工作日上班时间递交,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采用快递方式递交,时间以快递公司接收材料的时间为准,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7日下午17:30。(2)未按规定密闭的视为无效投标。

医院监察电话:0771-52227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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