舍司招(2025)-ZC3-37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为配合舍得酒业业务的需要,本公司需对沱牌天津城市门头店招制作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述:
1.1项目名称:沱牌天津城市门头店招制作项目
1.2项目主要服务内容:全年门头店招制作,覆盖全天津市(含各乡镇)及唐山芦台经济开发区、汉沽管理区。
1.3项目实施时间:2025年11月-2026年12月(以实际签约时间为准)
1.4质量要求:施工质量符合舍得公司出具的《沱牌门头店招施工及验收要求》、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1.5验收方式:提供验收报告。
1.6付款方式:根据项目执行情况和招标人验收合格情况付款,投标人申请付款前均应提供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1.7项目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1.8质保期不低于2年(单项目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二、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符合以下条件:
2.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在中国合法注册的《营业执照》;
2.2本项目不接受挂靠、分包、转包、联合体单位参与投标;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3投标人须符合《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标准》(见附件一);
2.4投标人在本项目涉及的相关行业有不良记录,以及曾为招标人提供相关服务但被评估为不合格或存在不良履约记录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三、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涉及投标保证金。
3.1 投标保证金:40000元(人民币肆万元整)。投标人可在收到招标文件且确认参标后,在规定时间内上传保证金缴纳凭证。投标人以网银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至招标人指定账户,转账需备注“沱牌天津城市门头店招制作项目-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缴纳后登陆舍得酒业招采数字化平台(网址:https://ssrm.shede.com.cn)点击页面顶部“一链网”,在截止时间前上传转账凭证。
保证金缴纳凭证上传截止时间: 2025年11月5日下午16:00前
投标保证金凭证上传时间截止且经系统确认后,投标人方可递交投标文件。
收款信息:
开户名称:四川沱牌舍得营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射洪支行
银行账号:5105 0167 7108 0000 0087
3.2 保证金退还:
招标人最迟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方的投标保证金在双方签订对应中标合同后将由招标方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肆万元。
若投标人有串标、围标、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投标文件无法执行、中标入围后因投标人原因无法签订合同等违规行为,投标保证金根据本次招标的相关规定不予退还且不开具任何票据。
四、投标报名联系人及时间安排:
4.1联系人及方式
①毛先生 电话18584082210 09:30-17:30
②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8日下午16:00前
③报名文件提交方式:登陆舍得酒业招采数字化平台(网址:https://ssrm.shede.com.cn),点击页面顶部“一链网”参与项目报名,并按照“附件二投标预审资料提交模板”的要求提供资格预审盖章扫描文件及可编辑word版本。
未按照上述要求进行报名的均视为报名无效,报名截止后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可获取招标文件并参加投标。
如有任何问题,请及时与投标报名联系人联络。
4.2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登陆舍得酒业招采数字化平台(网址:https://ssrm.shede.com.cn),点击页面顶部的“一链网”获取招标文件。
4.3时间安排:
本项目预计发标时间:2025年10月31日
保证金缴纳凭证上传截止时间:2025年11月5日下午16:00前
本项目预计回标时间:2025年11月10日
本项目预计开标时间:2025年11月11日
以上时间会根据项目的进度有所变动,以实际为准。
五、附件
附件一: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标准
附件二:投标预审资料提交模板(点击文章末尾下载)
意见与建议请发至邮箱:Smart-Procurement@tuopai.biz
投诉电话:
风 控 部:18982588111 邮箱:fkzx@tuopai.biz
招采中心:028-61863833-2
附件一: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标准
序号 |
内容 |
合格条件 |
1 |
授权委托书 |
能提供有效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 |
2 |
资质要求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独立法人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其他任何形式黑名单,无其他限制投标资格或影响履约能力的不利情形。 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200万元或等额外币,具有良好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
3 |
投标要求 |
本项目不接受挂靠、分包、转包、联合体单位参与投标,投标人需出具承诺书(格式见附件二) |
4 |
业绩要求 |
应具备丰富的广告物料制作项目相关的执行经验,能提供5年内(2020年-至今)不少于2例与本项目相关的执行经验案例,单个案例合同金额不少于50万元,如案例未包含门头店招内容,须至少补充提供1例门头店招案例(案例金额不低于10万),须提供合同扫描件证明(甲乙方名称及双方盖章可见,合同主要内容概述、金额、时间可见,须提供合同发票,若为框架协议,需提供订单及对应发票)。 |
5 |
其他 |
能提供真实、有效的《采购项目供应商资格审核明细表》(格式见附件二) |
注:1、投标人不满足上述资格条件中的任一条或在本项目涉及的相关行业有不良记录,以及曾为招标人提供相关服务但被评估为不合格或存在不良履约记录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2、投标人提交的上述资料需真实、有效,且文字清晰、可辨认。
3、除《附件一》中要求提供的文件外,可以另外提供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其他资质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