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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新城荣振康诊所有限责任公司雁塔诊所建设环境形象项目
招标公告
陕西-西安市
发布时间 2025-10-21
招标正文:
项目名称 西安新城荣振康诊所有限责任公司雁塔诊所建设环境形象项目
建设地点 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西安市雁塔区公园南路西侧4栋10122、10123、10124室 营业面积
(平方米)
209
建设单位 西安新城荣振康诊所有限责任公司雁塔诊所 法定代表人 刘向荣
联系人 刘向荣 联系电话 180****6068
项目投资(万元) 2 环保投资(万元) 2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5-12-30
建设性质 新建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08 医院;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妇幼保健院(所、站);急救中心(站)服务;采供血机构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项中住院床位20张以下的(不含20张住院床位的)。
建设内容及规模 1. 项目基本信息:项目位于[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公园南路西侧4栋10122、10123、10124室],为租用建筑[2层],总建筑面积209㎡],属营利性诊所。服务规模为日接诊量30-50人次,设置[内科/中医科/全科等,血液科]2个诊疗科室,无住院床位,不设手术室。2. 功能分区:总布局分为3类核心区域,具体如下: 诊疗区:含[2间]诊室、1间治疗室、1间输液区主要开展常见病问诊、输液及基础治疗服务。 辅助区:含1间药房、1间检验室,检验室仅开展血常规、尿常规等基础检测。 环保配套区:在[建筑角落/特定房间,如消毒室旁]设置1处医疗垃圾暂存点(密闭式),在[卫生间旁]设置污水处理设施安装位。3. 主要设备:仅配置基础诊疗及环保相关设备,具体为:检验室设血常规分析仪1台、尿常规检测仪1台;消毒室设紫外线消毒灯2台、小型高压灭菌锅1台;无放射设备、大型噪声设备及产生有毒有害废气的设备。二、规划1. 污染防治规划:针对项目运营期3类主要污染,制定专项处理措施: 医疗废水:诊所内所有医疗废水(含诊疗、清洗、检验废水)统一收集至自建[二氧化氯消毒装置/次氯酸钠投加装置],经消毒处理(确保出水符合《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预处理标准)后,通过专用管道排入市政污水管网,不直接排放至自然水体。 医疗垃圾:按“感染性、损伤性”等类别分类收集,使用符合标准的专用包装袋/容器密封存放于医疗垃圾暂存点,暂存时间不超过48小时,由[西安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定期上门清运,签订正式处置协议,建立清运记录台账。噪音与废气:选用低噪声型号的风机、空调等设备,设备安装时加装减振垫;消毒室紫外线消毒时关闭门窗,避免臭氧泄漏;诊疗过程中控制人员喧哗,确保周边声环境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对应功能区,如2类区]标准。2. 运营环保规划:指定1名工作人员为环保专员,负责每日检查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状态、补充消毒药剂,记录医疗垃圾清运情况;每季度对污水处理设施进行1次维护,确保污染防治措施长期稳定运行,避免环境污染风险。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废水
生产废水
生活污水
有环保措施:
诊所内所有废水采取统一收集至自建[二氧化氯消毒装置/次氯酸钠投加装置],经消毒处理措施后通过专用管道排放至市政污水管网
生产废水
有环保措施:
诊所内所有废水采取统一收集至自建[二氧化氯消毒装置/次氯酸钠投加装置],经消毒处理措施后通过专用管道排放至市政污水管网
固废 环保措施:
按“感染性、损伤性”等类别分类收集,使用符合标准的专用包装袋/容器密封存放于医疗垃圾暂存点,暂存时间不超过48小时,由西安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定期上门清运。
承诺:西安新城荣振康诊所有限责任公司雁塔诊所 刘向荣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西安新城荣振康诊所有限责任公司雁塔诊所, 刘向荣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56101130000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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