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大榭石化-3台离心泵(含舟山厂区))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
采办包 名称 |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
预计发标时间 (填写到月) |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
备注 |
1 |
大榭石化-3台离心泵(含舟山厂区) |
1)1台乙烯输送泵(VS6); 2)2台BB2离心泵。 |
(2025年11月) |
一、下列任何情形出现时,其投标将被拒绝: 1)投标人自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所生产的产品投入运行后出现重大质量事故,且经过事故调查和认定,由用户部门、上级管理机构、官方媒体或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了明确的书面证据,认定应由投标人承担质量事故责任或对投标人进行了处理的; 2)投标人被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或招标人处以“取消投标资格”及以上处罚,且仍在处罚期内或处罚期满但在中国海油采办信息系统中的供应商档案中的业务状态为“冻结”的; 3)投标人自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因商业诚信、产品质量原因被国家质量监督管理机构或国家部委予以公开通报的;如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针对该事宜有处理意见的,以处理意见为准; 4)投标人被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在集团范围内进行风险提示,且在中国海油采办信息系统中被采购冻结,进入调查程序的。 5)投标人处于责令整顿、停业,财产已被接管、冻结,处于破产状态的。
6)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二、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具有相应经营资质的供应商。 三、业绩要求(需同时满足): 1)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如合同无明确签署时间的,以生效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国境内应具有两台及以上BB2类型离心泵的供货业绩,且要满足介质为石脑油类、出口压力≥2.5MPa、额定流量≥140m3/h的技术要求。 2)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如合同无明确签署时间的,以生效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国境内应具有2个项目的供货业绩,每个项目包含不少于1台、工作介质为乙烯、额定流量≥55m³/h、扬程≥200m的VS6型生产装置工艺流程泵。 投标人须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销售合同2)用户签字或盖章的到货验收材料等。 四、投标人必须是货物制造商,不接受贸易商及代理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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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5年10月21日)至(2025年10月27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某采办包的系统用户可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