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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河池水电站项目法律尽职调查服务 询比采购公告
招标公告
广西-河池市
发布时间 2025-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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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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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00
招标正文:

本项目广西河池电站项目法律尽职调查服务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广西河池水电站项目法律尽职调查服务 ;

1.2采购人: 清能低碳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1.3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

1.4采购项目概况::广西河池水电站项目位于广西河池市。现拟以清能低碳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为主体收购项目公司100%股权,以实现清能低碳科技(北京)有限公司通过项目公司实际拥有目标项目,现需委托律师事务所对目标公司开展法律尽职调查;本项目最高限价为9.6万元;

1.5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

√一家

□ 家,成交份额: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采购人委托的法律尽调服务包括对拟收购的目标公司及目标项目进行全面和详细的法律尽职调查并出具独立法律尽职调查报告。根据尽职调查的情况,了解拟收购目标公司的法律状况,揭示存在的风险,协助采购人寻求解决方案;协助采购人确定整体交易方案,并对目标项目合作的交易框架及具体实施计划提供法律意见;协助采购人草拟、完善建设移交合作协议等与目标项目相关的法律文件,为采购人股权收购事项提供法律参考依据;

2.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有 1 个标段;

2.3服务期限:自委托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采购人实际完成交割之日为止;

2.4服务地点:广西河池市;

2.5服务标准: 按合同约定完成全部工作。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满足如下要求:

3.1.1依法设立:供应商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证书;

3.1.2资质要求:供应商具有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

3.1.3财务要求:/ ;

3.1.4业绩要求:供应商近3年(2022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以合同签订为准)完成过能源类相关业绩;

3.1.5信誉要求:(1)未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在近三年内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如有)无行贿犯罪行为;(8)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3.1.6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供应商拟派团队至少包含一名合伙人律师,负责人律师至少有5年律师执业经验,其他成员至少有3年以上律师执业经验,供应商及其委派的律师均具有从业合格资质;

3.1.7其他要求:被列入湖北联投法律服务中介机构“黑名单”的律师事务所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正性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采购活动。

3.2本次采购活动 不接受 联合体。

联合体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应满足本条第3.1条款规定的要求。此外,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满足如下条件:/;

4、询比采购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者(若为联合体申请,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联投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电子采购平台”,下同)(网址:http:// www.ltzxgl.com.cn)进行注册登记。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 年10月22日至 2025 年10月23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会员登录“电子采购平台”,在所申请标段缴费并下载询比采购文件。联合体申请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询比采购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采购平台”—服务专区—注册指南—采购(招标)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采购平台”下载询比采购文件的,采购人 (“电子采购平台”)拒收其响应文件。

4.3询比采购文件每个标段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30日15 时 0 分。

5.2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会员登录“电子采购平台”,选择相应标段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电子采购平台”)将予以拒收。

6、其他

6.1本次采购评审办法采用 综合评分法。

67.2本次采购主体为清能低碳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合同签约主体为清能低碳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

采 购 人:清能低碳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地 址:海南省五指山市河南东路15号清能丽景湾营销中心

联 系 人: 陈丹

电 话: 133989824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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