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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中心高升桥南街9号、高升桥北街8号共计29间商铺腾退及招租工作聘请专项法律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公告
四川-成都市
发布时间 2025-10-17
招标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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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ZQC(2025)108
报名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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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3 00:00:00
招标正文:

四川广智华荣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四川省交通物流发展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拟对处理中心高升桥南街9号、高升桥北街8号共计29间商铺腾退及招租工作聘请专项法律服务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GZQC(2025)108

2、采购项目名称:处理中心高升桥南街9号、高升桥北街8号共计29间商铺腾退及招租工作聘请专项法律服务项目

3、采购人:四川省交通物流发展中心

4、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广智华荣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二、资金情况

(一)采购预算:25万元;

(二)最高限价:25万元;

三、采购项目简介:具体采购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四、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成立3年及以上,具有司法行政机关核发且经年检合格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律师事务所必须委派不得低于3人的律师团队提供法律服务;

3、该律师团队及其成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其中带团律师的执业时长需在5年以上,负责团队统筹、协调工作;

(2)有3名及以上具有不少于3年执业经历并能够专职执业的律师;

(3)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操守。

(四)不接受联合投标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七、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1.磋商文件获取(即报名)时间

自2025年 10 月 17 日至2025年 10 月 23 日上午09: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办理。

2.磋商文件获取方式

(1)供应商通过四川广智华荣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http://www.scgzzx.cn/)网上注册后在报名系统中进行报名和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2)本项目磋商文件有偿获取,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7日上午10:30(北京时间)。

九、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10月27日上午10:30(北京时间)在磋商地点开启。

十、磋商地点:成都市金牛区金周路595号4栋15楼1505号。

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温馨提示:供应商只能委派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其中一人递交本项目响应文件。)

采购人:四川省交通物流发展中心

地 址:成都市武侯区高升桥北街8号

联 系 人:江老师

联系电话:028-87014455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广智华荣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金牛区金周路595号4栋15楼1505号

联 系 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28-61894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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