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海油发展-深圳区域中心-信科公司透平机组数据采集回传接入服务采购-2025年10月第19批次1个采办包20251015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采办包名称 |
信科公司透平机组数据采集回传接入服务采购 |
备注 |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
详见附件《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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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发标时间 |
2025年10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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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2.授权委托书 3.营业执照: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2)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和总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视为投标无效。
信誉要求: A、应答人不得是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应附查询结果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B、近三年(2021年1月1日-报价截止日前)内应答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应附查询结果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查询网站为“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 C、应答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应附查询结果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D、应答人与本采购项目其他应答人不得存在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E、应答人在《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填报供应商注册信息,并在注册审核通过后,方可具备参与采办业务的基本资格,未通过注册审核的应答人应答均视为无效。 F、应答人应在应答文件中提供其公司章程或其他能够体现出资人、股东信息的法定文件,作为评标/评审时的依据。 G、应答人承诺:中国海油在职员工(不含正式派出的)未有在投标人单位担任股东、法人代表、董事、监事和其他任职人员的情形。 H、应答人承诺:与本采购项目其他应答人不存在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服务商需满足:1)不得将中国海油作为唯一服务客户,承诺中国海油非其唯一服务客户并提供支持性材料(海油外业绩); 2)自有社保人数≥5人,履行社会责任,服务商须提供近三月社保证明(退休返聘人员不在自有社保人数内,大学、事业单位可不提供社保证明); 实缴注册资本金不能为零,须提供注册资本缴纳证明,注册资本金缴纳证明可提供银行转账记录、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文件、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第三方网站(包括但不限于天眼查、企查查)截图、第三方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等。大学、事业单位可不提供实缴注册资本缴纳证明。
体系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 9001:2015)、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 14001:2015)、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ISO 45001:2018)、信息安全管理体系(ISO/IEC 27001:2022)认证证书。投标人需提供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并在国家认监委网站(www.cnca.gov.cn )进行查询核实,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图证明并加盖公章。 专业资质要求: 1)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需提供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并在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公共服务门户(https://zlaq.mohurd.gov.cn/fwmh/bjxcjgl/fwmh/pages/default/index.html )进行查询核实,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图证明并加盖公章。 2)★软件成熟度认证证书CMMI V3.0 ML3 证书及以上,投标人提供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业绩条件要求: Ø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 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至少1个已完成的OPC服务器及软件或生产中控系统(DCS系统)相关的业绩合同,且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 Ø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①合同和②服务验收证明材料。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 署时间、合同名称、合同首页、合同签署页(具有签字和盖章)、数据采集或生产中控系统相关技术服务内容及服务验收证明材料(项目服务验收报告以及所对应的结算发票)。 Ø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除提供年度协议外,还应至少提供相应的1项已完成订单(订单含税金额不低于50万元),订单内容或编号应与年度协议相关联。同一个年度协议下提供1个或以上的订单及与订单对应的服务验收证明材料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 Ø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通过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原件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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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为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在此期间,有意参与该采办包的系统用户可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联系人:唐蕊0755-26022083,邮箱:tangrui2@cnooc.com.cn
如对上述公开内容真实、有效性存疑,请拨打社会监督电话:022-25802262,其他事项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