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南宁市儿童友好空间提升方案》有关要求,为大力宣传普及儿童友好理念,营造富有南宁特色的儿童友好城市建设氛围,家儿部计划定制一批2025年南宁市儿童友好空间儿童友好标识、宣传文创产品。按照《南宁市妇联项目活动比选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规定,拟对订制承接机构进行比选。特发此公告:
一、项目名称
2025年订制南宁市儿童友好空间儿童友好标识、宣传文创产品。
二、项目经费预算
共计伍万零玖佰元整(¥5.09万元)
三、项目开展时间
2025年10月—11月(具体时间以合同为准)
四、比选办法
(一)通过电话邀约等方式邀请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广告制作资质,并有市场监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照的企业机构,综合考虑报价、服务内容和服务质量等,遴选性价比最优的1个机构予以合作。
(二)承接项目的企业机构需为依法成立的企业,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广告制作资质,并有市场监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有从事标识设计制作及宣传文创产品开发经验。
(三)比选出的企业机构以南宁市儿童友好logo、IP形象、海报、口号等为创作元素,设计制作一批南宁市儿童友好专属指引,再根据儿童喜爱文创产品的天性,订制一批充分融合儿童友好的理念的宣传品,投放到儿童友好社区,营造儿童友好氛围。
(四)服务内容
1.以儿童友好宣传海报、公开征集的儿童画,订制50个双面灯箱牌(60*120CM)。
2.订制10对儿童友好IP形象广告牌(1.7-1.8米)。
3.以儿童友好logo、IP形象、儿童友好海报为素材订制600个儿童友好益智魔方(7CM)。
(五)通过制作宣传海报、宣传栏、宣传折页、儿童友好知识KT板等,在儿童友好空间营造温馨、轻松、平等的活动氛围。
(六)做好儿童友好标识、宣传文创,为各儿童友好空间服务,促进儿童友好空间建设高质量发展,提升公众对儿童友好理念的认知。
(七)双方签订合同,承接机构按照合同约定交付全部商品,并经市妇联验收合格。在市财政局划拨经费后7日内,南宁市妇联向承接机构支付100%的活动经费,承接机构收到费用后须在五个工作日内向市妇联提供发票。
(八)比选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如需要);
3.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4.企业简介、资质证明材料等;
5.按照服务内容提供相关材料,包括工作细案、报价等;
6.近三年承接与本次项目类似的案例、影像资料等有利
于遴选单位中选的合法资料;
7.工作售后承诺;
8.提供银行出具的征信报告、“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截图;
9.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如有)无违纪违法承诺书。
以上资料需要加盖单位公章。
(九)法律责任
中选单位恶意串通,相互陪选的,南宁市妇联可以追究其责任,中选单位视为废标,南宁市妇联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中选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四、合作方式
拟委托专业广告公司订制一批富有南宁特色的儿童友好标识和宣传文创产品。
五、材料投递截止时间、地点和联系人
公告发布后,投标单位请于2025年10月18日18:00前将相关材料一份正本,三份副本。标注日期,密封提交至南宁市桂春路南二里2号5楼南宁市妇女联合会家儿部。
联系人:张杏、施少丽
电 话:0771-5503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