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海油发展-船舶与环保品类部-涠洲10-3油田西区自安装生产处理平台飞机甲板审核服务- 20251014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
采办包 名称 |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
预计发标 时间 |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
1 |
涠洲10-3油田西区自安装生产处理平台飞机甲板审核服务 |
1、主要工作范围: 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1)直升机甲板飞行运行管理体系文件(包括:规章、职责、标准、程序和应急管理等); (2)接机人员资质和能力; (3)标识、通讯、气象、导航、安检、称重、消防、航油、灯光、净空、应急(含守护船)以及辅助设备质量安全保障情况; (4)涉及飞行运行安全的平台甲板设施维护保养情况; (5)可能影响飞行安全的甲板周边障碍物等的情况; (6)电台通讯、应急设备和甲板接机人员安全培训情况。
2、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到达现场进行审核,30日内完成合同要求的全部工作。
3、服务地点: 江苏南通通州湾芜湖船厂南通基地涠洲10-3自安装生产处理平台建造现场
4、详细技术要求见附件“采购技术要求书” |
2025年10月 |
1、营业执照要求: (1)乙方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2)乙方为企业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 (3)乙方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和母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视为投标无效。 (4)乙方为事业单位的,应答人应经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5)营业执照范围内应包含工程造价咨询相关内容
2、资质要求: 具有通用航空企业经营许可证;
3、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到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至少1项已完成的直升机甲板审核服务业绩,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服务合同复印件; 2)服务验收证明文件或结算发票。
4、服务商要求 (1)不得将中国海油作为唯一服务客户,承诺中国海油非其唯一服务客户并提供支持性材料(海油外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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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5年10月14日)至(2025年10月20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某采办包的系统用户可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如对上述公开内容真实、有效性存疑,请拨打社会监督电话:022-25802262,其他事项不受理“。
采购计划公开联系人:何昕 电话:022-258022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