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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晋江市纺织品碳足迹标识认证试点课题研究服务采购询价公告
招标公告
福建-泉州市
发布时间 2025-10-14
投标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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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6
招标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晋江市纺织品碳足迹标识认证试点课题研究服务

采购需求: 按方案要求完成晋江市纺织品碳足迹标识认证试点课题研究服务,预算金额20万元(含税)。

二、应询人的资格要求

1.应询人必须是中国境内注册且经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CNCA)批准的认证机构,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对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应询人,不得参与。

2.应询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承担此项任务的能力,能够提供正式发票。

3.应询人应具备服务地方政府单位项目工作的成功经验。

三、应询材料提交

1.应询人提供报价函(报价为最终报价)。以人民币为结算单位,报价超过最高限价金额20万(含税)的按无效处理。

2.应询人提供企事业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有效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已完成业绩证明(需提供:合同、发票及银行进账证明)。

3.应询人应提供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CNCA)批准的《认证机构批准书》。

4.应询人提供详细的实施方案,以证明理解本项目需求,并有能力承接本项目。

4.以上材料需为纸质文件,正本一份,密封完好于2025年10月16日17:00前现场递交或寄送至联系人。

四、其他

1.公告发布时间为2025年10月13日—10月16日。

2.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此项目合同服务期内需安排一位熟悉认证和温室气体核算工作的专人驻点配合,如因应询人原因导致本项目未能按规定时间完成,每超期1天扣罚合同金额的0.5%;应询人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报备的项目服务人员应能在2小时内响应采购人的服务要求,如未能及时响应(到达现场),按每天每人1000元进行扣罚,因特殊原因需要更换或新增备案项目服务人员的,应提前48小时向采购人报告并征得同意,未经同意,按每天每人1000元进行扣罚;如应询人未能按规定人数和时间安排人员现场工作,按每天每人3000元进行扣罚;如因应询人原因导致本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未能顺利进行,应询人应退回采购人已支付的款项,且采购人有权另行选择服务商;如因应询人原因导致本项目无法通过验收,给予应询人合同金额50%的扣罚。

3.未尽事宜,请联系晋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505-85664065

地址:晋江市世纪大道130号603室计量与检测认证监督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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