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永泰县白云乡樟洋村隔门头安置点工程(施工)已由 永泰县人民政府以 樟政地〔2023〕180号批准建设, 建设单位为 永泰县白云乡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源 专项拨款, 招标人为 永泰县白云乡人民政府,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州市谦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工程建设地点:位于福州市永泰县白云乡樟洋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8937377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80 个日历天, 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 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设计及现行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房屋建筑 市政工程 / 类。 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房屋建筑 市政公用工程 /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0个;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1)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2)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个;(3)删除招标公告第3.4条中“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4)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即日起 至 2025-10-18 17:00:00 通过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电子标书生成器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160000元人民币。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②或按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③或银行电子保函;或④电子投标保证保险形式;或⑤电子担保保函形式;或⑥根据闽发改规〔2023〕7号文件规定:“对依法必须招标且标的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的政府投资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本项目投标截止时仍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仅限于采用现金形式提交。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名单通过福建省公共资源电子行政监督平台查询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11-05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招标人:永泰县白云乡人民政府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永泰县白云乡白云村26号,邮编:350713
电话:15080059905,
联系人: 谢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市谦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水部街道五一北路171号新都会花园广场15层F单元,邮编:350001
电话:0591-83610255,18950246815
联系人: 蒋丽、王泱、胡晓刚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网址: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
联系电话:0591-87585006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永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福州市永泰县冠景大厦20层
联系电话:0591-24836279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永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城峰镇刘岐村立塘66号双子星大楼4层
联系电话:0591—622756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