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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教学点标识展牌采购安装项目竞谈公告(2025-JL1102-W3013)
招标公告
新疆-乌鲁木齐市
发布时间 2025-10-10
招标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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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JL1102-W3013
报名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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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4 00:00:00
投标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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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2 00:00:00
招标正文:

项目所在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 2025年教学点标识展牌采购安装项目

二、项目编号: 2025-JL1102-W3013

三、项目概况:

为本单位教学点采购主题雕塑1个、标识展牌28块,照明灯具20个。包含制作大理石雕塑展牌、照明灯柱、线缆材料等购买及安装服务。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谈判: 不接受 ;

2.项目预算: 36.97万元 ;

3.本项目第1包确定1家供应商成交,成交价格确定方式按照 最终报价执行。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本项目特定资格:截止开标前军队采购网(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注册。

五、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2025 年 10 月 9日至10月14 日,每日上午10:00至14: 00,下午16:00至19:00。

(二)申领地点: 线上申领 。

(三)申领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报价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材料发送成功后编辑短信至(17799413022)告知(短信内容: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短信是为防止邮箱异常时用于联系,最终报名以邮箱收到邮件为准,审查通过后,我单位据此办理报名登记),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谈判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 807090319@qq.com 。

(五)谈判文件售价: 0 元/份,售后不退。

六、报价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报价开始时间:2025年10月22日10时00分。

(二)报价截止时间:2025 年10月22日11时00分。

(三)报价地点: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详见谈判文件) 。

(四)报价方式:由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谈判时间、地点

(一)谈判时间:2025年10月22日 11时00分。

(二)谈判地点:乌鲁木齐市天山区(详见谈判文件) 。

八、现场踏勘

(一)现场踏勘时间: 2025年10月15日 16时30分。

(二)踏勘地点: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详见谈判文件) 。

(三)联系人: 韩女士 廖女士。

(四)联系电话: 17799413022 18999276955。

(五)现场踏勘后形成有关文件将作为谈判文件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未参加现场踏勘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而影响报价文件编制或导致的其他后果,由报价供应商自行承担。

联 系 人:徐助理 韩助理

办公电话: 0991-4996353

移动电话:18814590721 17799413022

十一、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李助理 16699560979(采购管理部门)

赵先生 18016838312 (纪检监督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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