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FDDL-2025111
项目名称:汉滨区妇幼保健院关于制作“汉滨区第四医院”及“门诊楼”门头发光字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7709.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汉滨区妇幼保健院关于制作“汉滨区第四医院”及“门诊楼”门头发光字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97709.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97709.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 标的 |
数量 (单位) |
技术规格、 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1-1 |
汉滨区妇幼保健院关于制作“汉滨区第四医院”及“门诊楼”门头发光字采购项目 |
97709 |
1(项) |
详见采购 文件 |
97709.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汉滨区妇幼保健院关于制作“汉滨区第四医院”及“门诊楼”门头发光字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汉滨区妇幼保健院关于制作“汉滨区第四医院”及“门诊楼”门头发光字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件或其它相关证明(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承诺书;
(4)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投标企业须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供应商自行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自行划分,若声明与实际不符须承担相应责任;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供应商自行出具声明)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10月11日,每天上午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安康市汉滨区汉江大剧院西区三楼307室(陕西方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线下获取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3日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安康市汉滨区汉江大剧院西区三楼307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5年10月13日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安康市汉滨区汉江大剧院西区三楼307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报名须知:投标单位需携带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在报名截止前在安康市汉滨区汉江大剧院西区三楼307室(陕西方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磋商文件。
名称:汉滨区妇幼保健院
地址:汉滨区新城办木竹桥村翠屏路中段
联系方式:09158110916
名称:陕西方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汉江大剧院西区三楼
联系方式:13038911990
项目联系人:沈川红
电话:130389119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