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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油发展-上海区域中心-装备技术公司东海区域结构配管作业支持服务专有协议-20250929 采办计划公告
招标预告
上海-黄浦区
发布时间 2025-09-29
招标正文: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海油发展-上海区域中心-装备技术公司东海区域结构配管作业支持服务专有协议-20250928)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采办包

名称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预计发标时间

(填写到月)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备注

1

装备技术公司东海区域结构配管作业支持服务专有协议

采购内容详见:技术文件。

2025年10月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2.授权委托书

3.营业执照: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2)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和总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视为投标无效。

4、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以下有效的《建筑企业资质证书》之一:1)海洋石油工程专业承包二级;2)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3)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4)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投标时需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并可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s://app.gjzwfw.gov.cn/jmopen/webapp/html5/zjbqyzzcx/index.html核实。

5、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时需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并可在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公共服务门户https://zlaq.mohurd.gov.cn/fwmh/bjxcjgl/fwmh/pages/construction_safety/qyaqscxkz/qyaqscxkz.htm核实。

2) 应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与全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且证书应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s://www.cnca.gov.cn)核实。

 

5、业绩要求:

(1)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至少2个合同的已完成的管线或结构类维修业绩,合同金额不少于300万元。

(2)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至少包括:1)合同复印件 和2)服务验收证明材料。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合同签署页(应有双方签字或盖章)、项目名称及服务验收证明材料

(3)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除提供年度协议外,还应提供相应的已完工订单,订单内容或编号应与年度协议相关联。同一个年度协议下提供1个或以上的订单及与订单对应的服务验收证明材料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订单要具体体现项目名称)。

(4)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通过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5)上述材料原件备查。

 

 

(2)信誉要求:

A、应答人不得是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应附查询结果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B、近三年(2021年1月1日-报价截止日前)内应答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应附查询结果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查询网站为“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

C、应答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应附查询结果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D、应答人与本采购项目其他应答人不得存在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E、应答人在《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填报供应商注册信息,并在注册审核通过后,方可具备参与采办业务的基本资格,未通过注册审核的应答人应答均视为无效。

F、应答人应在应答文件中提供其公司章程或其他能够体现出资人、股东信息的法定文件,作为评标/评审时的依据。

G、应答人承诺:中国海油在职员工(不含正式派出的)未有在投标人单位担任股东、法人代表、董事、监事和其他任职人员的情形。

H、应答人承诺:与本采购项目其他应答人不存在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在本次公告有效期期间(2025年09月29日)至(2025年10月12日)止,有意参与本次货物运输服务的供应商可在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联系人邮箱:caohq@cnooc.com.cn, 

    如对上述公开内容真实、有效性存疑,请拨打社会监督电话:022-25802262,其他事项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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