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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油发展-通用物资品类部-天津院污水厂值班食品物资采购-20250924 采办计划公告
招标预告
天津-滨海新区
发布时间 2025-09-25
招标正文:

为便于投标人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天津院污水厂值班食品物资采购)

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采办包

名称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预计发标时间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1

天津院污水厂值班食品物资采购

技术要求详见附件

 

2025年9月

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和母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视为投标无效。

信誉要求

1.应答人不得是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应附查询结果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2.2021年1月1日-报价截止日前)内应答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应附查询结果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查询网站为“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

3.应答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应附查询结果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4.应答人与本采购项目其他应答人不得存在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在非公开采购项目中,严禁存在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同一自然人同时持有两家公司非公开上市股份的情形。

5.应答人在《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填报供应商注册信息,并在注册审核通过后,方可具备参与采办业务的基本资格,未通过注册审核的应答人应答均视为无效。

6.应答人应在应答文件中提供其公司章程或其他能够体现出资人、股东信息的法定文件,作为评标/评审时的依据。

7.应答人承诺:中国海油在职员工(不含正式派出的)未有在应答人单位担任股东、法人代表、董事、监事和其他任职人员的情形。

8.应答人承诺:与本采购项目其他应答人不存在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贸易商要求

贸易商需满足:1)提供近三年经审计财务报表(如成立时间短于三年的投标人,应提供自成立时起的财务报表。),且近一年利润不能为负且近一年资产负债率<80%;2)自有社保人数≥5人,须提供近三月社保证明;3)不得将中国海油作为唯一服务客户,承诺中国海油非其唯一服务客户并提供支持性材料(海油外业绩及对应的结算发票)。

业绩要求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方便速食或休闲食品合同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至少包括:①销售合同复印件(含相关技术附件);②到货接收证明文件或结算发票。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体现合同签署时间、合同内容、货物验收证明的,均视为无效业绩。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除提供年度协议外,还应至少提供1项完成订单的验收材料。同一个年协合同提供1项及以上订单的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体现合同签署时间、制造商名称、货物名称、项目名称、设备到货接收证明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付款条件

付款方式要求:银行电汇银行电汇、银行承兑及两种方式的组合。

2、付款周期要求:卖方在订单委托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至交货地点,验收合格后,向买方提供订单委托总额100%的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买方将在45日内支付订单委托总额的100%。

 

交货地点

1、滨海高新区污水厂:天津滨海高新区产业园区内(津汉支线38公里处)。

2、渤海港区污水厂:渤海油田港区污水处理厂(渤海石油路688号)。

3、渤西污水厂:天津市滨海新区南堤路与津岐公路交叉口东北150米(渤西油气处理厂院内)。

4、中海油服天津产业园区含油污水处理项目:滨海高新区塘沽海洋科技园海川路1581号。

交货期要求

卖方须根据买方通知分批次送货,计划一个季度送一次,单次送货种类和数量及实际送货频次以买方具体通知为准。自订单生效之日起3天内完成供货。

技术指标

投标人承诺满足技术要求。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5年9月24日)至(2025年9月30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某采办包的系统用户可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是否具有参与意向?技术指标、资质要求等是否有修改建议?是否满足商务要求和技术指标?)。

 

如对上述公开内容真实、有效性存疑,请拨打社会监督电话:022-25802262,其他事项

不受理。

海油发展采办共享中心

2025年9月24日  

联系单位: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采办共享中心

联系人:郭迎洁

联系电话:022-25800221

邮  箱:guoyj2@cnooc.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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