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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油发展—上海区域中心—压裂返排液回用处理设备购置项目—20250924 采购计划公告
招标预告
上海-徐汇区
发布时间 2025-09-25
招标正文: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压裂返排液回用处理设备购置项目)的采购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包

名称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预计发标时间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备注

1

压裂返排液回用处理设备购置项目

(详见技术文件)

(2025.11)

★1.乙方具备三体系证书、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罐体)。

★2.提供生产场所证明(厂房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及加工制造生产过程中具备的设备清单。

★3.本项目只允许制造商参与

 

本次公开的采购计划是本项目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购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5.9.24)至(2025.9.30)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某采购包的系统用户可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社会监督电话号码022-25802262。采办负责人:王郁炜021-22833343

供应商响应本计划公示时,请提供以下资料:

1.业绩: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至少1个合同的工业储液罐、泥浆罐产品的供货业绩(供货业绩的制造商必须是投标人)。合同金额100万元以上。

投标人须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
(1)、若业绩合同为总价合同,需同时提供以下内容:1)合同,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合同签署页(国内贸易合同应有双方盖章,国际贸易合同应有双方签字或盖章)、货物名称等合同内容。2)用户签字或盖章的到货验收材料。 3)合同对应的发票及该发票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发票查验截图。
(2)、若业绩合同非总价合同,需同时提供以下内容:1) 合同,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合同签署页(国内贸易合同应有双方盖章,国际贸易合同应有双方签字或盖章)、货物名称等合同内容  。2) 与合同相关联的订单或工作量确认单; 3)与上述订单或工作量确认单对应的经用户签字或盖章的到货验收材料。若到货验收材料中的相关信息能清晰证明其与合同的关联性,则无需提供上述订单或工作量确认单。 4)对应的发票及该发票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发票查验截图。
(3)、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通过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2.  1.)应答人不得是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近3年(2021年1月1日-报价截止日前)内应答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查询网站为“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 3.)应答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事业单位、大学除外。响应供应商需提供以上网站截图并盖章。

3.供应商提供企业三体系证书、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罐体)。提供生产场所证明(厂房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及加工制造生产过程中具备的设备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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