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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阳县消防救援大队食堂服务外包项目
采购意向
湖北-咸宁市
发布时间 2025-09-22
招标正文: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崇阳县消防救援大队2025年9至10月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崇阳县消防救援大队食堂服务外包项目
项目所在采购意向: 崇阳县消防救援大队2025年9至10月政府采购意向
采购单位: 崇阳县消防救援大队
采购项目名称: 崇阳县消防救援大队食堂服务外包项目
预算金额: 22.968000万元(人民币)
采购品目:
C99000000其他服务
采购需求概况 :
1、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及相关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一经实行应严格按制度和操作规程工作,以大队满意为服务宗旨。 2、派驻厨师不得少于3人,严格执行大队的相关管理制度,服从大队的统一管理。主动接受大队的管理、检查、监督和处罚,一旦发现有违反规章制度等行为,大队有权要求派遣人员改正。 3、自行与派驻厨师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承担所聘人员保险及各种福利等,并监督派驻厨师遵守大队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行处理与派驻厨师的劳动争议。 4、厨师从业人员必须持健康证上岗,并经大队(无犯罪证明)政审备案。配厨师证上岗。如发现派驻厨师患有传染病或有违法行为应及时调离岗位,并及时安排健康人员进行顶替,不得派驻健康状况非良好或不满足健康需求人员。 5、在劳务承包期间,应合理妥善保管、维护大队提供的设施、设备,如因工作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的物品损坏,由派遣人员承担责任。 6、负责大队食堂的工作餐、会议及培训用餐制作。工作餐要求全年(含节假日)供应三餐,根据大队工作实际需要制作外送餐或加餐。按照大队伙食标准合理安排一周菜谱并交大队食堂负责人审核留存。 7、应保证具有履行合同的法定资质和专业水平。 8、大队与其派驻人员不构成劳动关系、劳务派遣关系或类似关系,应自行对其派驻人员承担用人单位劳动人事、工作福利(工会福利)、社会保险等全部责任,不得因与服务工作人员就劳动法律关系或其他方面的任何争议或瑕疵影响履行本项目义务。在项目有效期内,与服务人员发生的任何纠纷及安全责任问题均与大队无关。 9、在项目有效期内,派驻人员私自离开工作区域造成的自身损失自行承担,给大队造成的损失由承包服务公司负责赔偿。
预计采购时间: 2025-09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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