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比选条件
本项目比选人为重庆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标识标牌采购进行比选。
2. 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比选内容和范围:比选人管理的渝东南环境治理分公司因打造12座示范厂需采购一批标识标牌。
2.2 交货时间:比选人提出需求计划后的10日内,成交竞选人完成标识标牌的制作。
2.3 交货地点:成交竞选人送货至比选人指定位置,送货方式自行选择。
2.4 标段划分: /。
2.5 其他: /。
3. 竞选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比选要求竞选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必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在中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1.2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1.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施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1.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1.6 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1.7 2022年1月1日至竞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竞选人为政府部门或企事业单位提供类似业务合同,合同金额5.00万元以上,最少提供1个合同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3.1.8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比选人将比选文件、电子图纸、澄清、修改、补充通知、最高限价通知等全部资料发布在重庆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cqht.cn/)。参与比选的竞选人需在重庆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cqht.cn/)自行下载相关的资料,因竞选人未能及时下载相关资料责任自负。
5. 竞选文件的递交
竞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09月23日15时0分(北京时间),竞选人应当在竞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竞选文件递交至重庆市黔江区城东街道新华大道东段168号15楼会议室。
6. 成交确认
本次成交竞选人以成交通知书确认。
比 选 人: 重庆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重庆市黔江区城东街道新华大道东段168号
招采部门经办人(负责招标流程、文件答疑、开评标组织):汪老师,电话02379082866
需求部门经办人(负责采购需求、技术条款、履约标准答疑):吴老师,电话136482128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