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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汇新城镇“幸福人人建”基层治理典型形象塑造项目-南汇新城镇“幸福人人建”基层治理典型形象塑造项目采购公告
招标公告
上海-浦东新区
发布时间 2025-09-15
招标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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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RYH-cs-2025-0370
报名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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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2 00:00:00
投标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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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6 00:00:00
招标正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受上海市浦东新区南汇新城镇人民政府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对南汇新城镇“幸福人人建”基层治理典型形象塑造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南汇新城镇“幸福人人建”基层治理典型形象塑造项目

2、项目编号:ZRYH-cs-2025-0370

3、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围绕“幸福新城人人建”主题,宣传一批来自南汇新城镇各居委会、业委会、物业公司以及社区治理骨干的先进典型案例,提供 8 部,每部2 分半钟左右的专题片制作以及相关文字宣传素材内容。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200000元,最高限价同预算金额。

4、交付地址:采购人指定地点。

5、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至 2025 年10月 31日。

6、采购预算金额:200000元,最高限价:200000元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本次采购若符合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福利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等政策,将落实相关政策。

3、其他资格要求:

3.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磋商响应。

3.2.供应商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3.为该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5-09-15上午09:00至2025-09-22下午17:00

2、获取方式:现场报名领购并在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www.shggzy.com登录系统下载招标(采购)文件。

3、获取磋商文件须携带资料:

A、法定代表人出席需携带:(1)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3)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B、委托代理人出席需携带:(1)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及单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3)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4) 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携上述材料至中瑞岳华(上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场进行验证。验证通过后,缴纳磋商文件工本费600元,售后不退。只有验证通过及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才可参加本次磋商,逾期不予办理。

4、现场验证领取磋商文件地址:上海市闵行区陈行公路2388号浦江科技广场17号楼11楼。现场付费地址:上海市闵行区陈行公路2388号浦江科技广场17号楼11楼。

5、凡愿参加本项目竞争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验证领取磋商文件并支付费用,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领取磋商文件并支付费用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25年09月26日 13:30:00(北京时间),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09月26日 13:30:00(北京时间)。

3、磋商时间:2025年09月2614:00:00(北京时间)。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浦东新区临港新城镇水芸路55号港城广场1街坊14号405室。

2、磋商地点:浦东新区临港新城镇水芸路55号港城广场1街坊14号405室。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A、法定代表人出席需携带:

(1)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磋商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纸制响应文件及电子文档。

B、委托代理人出席需携带:

(1)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

(3)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磋商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纸制响应文件及电子文档。


采 购 单 位:上海市浦东新区南汇新城镇人民政府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申港大道200号

联 系 人:张老师

电 话:021-68280508

采购代理机构:中瑞岳华(上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闵行区陈行公路2388号浦江科技广场17号楼11楼

联 系 人:沈老师

电 话:021-33880207

电 子邮 箱:119517555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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