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中海油服-增产采购部-油生9月采购计划公告)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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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办包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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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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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发标时间(填写到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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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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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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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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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服油生-煤层气井二氧化碳致裂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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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附件技术规格书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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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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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
二、投标人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已完成的二氧化碳致裂服务业绩,并提供业绩合同及服务验收资料。
三、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法院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四、不得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s://zxgk.court.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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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条件和方式:甲方在服务完成并验收合格后,收到乙方开具符合中国法律法规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按照税法规定只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除外)及其他单据、资料等,在60天内支付合同价的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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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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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海完修井储保用工作液材料及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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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海完修井储保用工作液材料及服务需求,详见附件技术规格书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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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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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营业执照: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和母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视为投标无效。
2.体系要求: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须同时具备有效的GB/T19001(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GB/T24001(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B/T28001(OHSAS18001)或GB/T45001 (ISO45001) 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并可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s://www.cnca.gov.cn/)核实。如果有国家相关部门发布的最新体系标准,以最新体系标准为准。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3.业绩要求:投标人在(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内至少具有1项东海完修井储保用工作液材料及服务相关的业绩合同,并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和相应业绩证明文件。
4.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至少包含合同首页、合同签署页、货物名称、数量及关键技术指标等内容;验收证明资料应为验收单或结算明细单,验收单或结算明细单应有合同双方签字或盖章,以及确认时间。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还应至少提供1项完成订单的订单页、及订单相应的验收文件或结算明细单。同一个年协合同提供1项及以上订单的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体现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5.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最近三年财务报表(如成立不满三年,提交成立之日起至今的)
6.制造商要求:投标人应为制造商,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投标时提供签字盖章版本的《制造商声明函》。(制造商声明函附件应包括厂房、设备、人员、管理、业绩等介绍,且需提供厂房土地所有权证明或租赁证明。
7.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1.投标人所投产品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出现重大质量问题(以问题书面认定材料出具时间为准),且经过官方机构或第三方权威机构调查并出具了明确的书面证据,认定应由投标人承担重大质量问题责任并对投标人进行处理的;2.投标人或投标人与本次招标相关的某类产品/业务范围被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或本招标项目的所属单位禁用的;在处罚期内或处罚期满但在系统中的供应商档案中的“档案状态”为“采购冻结”或“业务状态”为“冻结”的;3.投标人处于责令整顿、停业或财产已被接管、冻结或处于破产状态的;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5.投标人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或营业执照登记状态为吊销或注销的;6.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s://zxgk.court.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投标人与本招标项目其他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8.投标人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有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9.投标人存在危害国家安全和损害中国海油合法权益的情形,在涉及国家机密或商业秘密的项目中存在不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府主管部门要求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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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条件和方式:分批次付款,乙方根据服务订单完成本批次工作量,甲方在验收合格后,依据验收合格的数量、本合同规定的单据、资料及卖方符合中国法律法规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按照税法规定只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除外)等,在60天内将服务价款的100%支付给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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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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滑套支持服务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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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附件技术规格书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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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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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营业执照: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
二、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有效的GB/T19001(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GB/T24001(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B/T45001 (ISO45001) 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并可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s://www.cnca.gov.cn/)核实。如果有国家相关部门发布的最新体系标准,以最新体系标准为准,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三、业绩要求:1)★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滑套服务业绩,业绩数量不少于1次单井使用30段及以上滑套作业量,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销售合同复印件(含相关技术附件)和2)到货验收材料。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制造商名称、货物名称、项目名称、技术要求及到货验收材料(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除提供年度协议外,还应提供相应的已完工的订单,订单内容或编号应与年度协议相关联。同一个年度协议下提供 1 个或以上的订单及与订单对应的服务验收证明材料均算为1 个有效业绩。)。
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体现合同签署时间、制造商名称、货物名称、项目名称、技术要求及到货验收材料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四、服务人员要求:1)技术服务队伍提供整体滑套支持服务人员不少于2人,其中岗位包括但不限于:滑套队长1人、滑套工程师1人,承诺中标后在开始作业前作业人员具备出海作业条件及证件(五小证、健康证、防硫化氢证等)。2)乙方提供有现场经验的工程师一名,随滑套工具一起作业,保证滑套支持服务顺利进行,在遇到突发工具问题时,能尽快有效的排除故障,避免因工具故障引起耽误作业现场作业时间。3)作业中提供有经验的现场服务人员进行现场滑套支持服务,服从甲方领队和监督的作业指令。
五、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1.投标人所投产品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出现重大质量问题(以问题书面认定材料出具时间为准),且经过官方机构或第三方权威机构调查并出具了明确的书面证据,认定应由投标人承担重大质量问题责任并对投标人进行处理的;2.投标人或投标人与本次招标相关的某类产品/业务范围被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或本招标项目的所属单位禁用的;在处罚期内或处罚期满但在系统中的供应商档案中的“档案状态”为“采购冻结”或“业务状态”为“冻结”的;3.投标人处于责令整顿、停业或财产已被接管、冻结或处于破产状态的;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5.投标人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或营业执照登记状态为吊销或注销的;6.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s://zxgk.court.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投标人与本招标项目其他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8.投标人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有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9.投标人存在危害国家安全和损害中国海油合法权益的情形,在涉及国家机密或商业秘密的项目中存在不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府主管部门要求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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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电汇。对于本合同的合同价款,双方同意按照服务批次付款。卖方在每批次实际完成服务并经过双方确认后7日内向买方提供有效税务发票,买方在收到有效税务发票并审核无误后60日内支付合同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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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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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效完井多层压裂充填一体化系统器材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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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附件技术规格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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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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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业绩要求: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至少1个充填防砂工具相关产品的供货业绩(供货业绩的制造商必须是投标人)。
2、★业绩证明文件: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1)销售合同和2)用户签字或盖章的到货验收材料(到货验收单或调试验收报告或其他可以证明合同项下货物已经到货验收的有效证明材料)。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合同签署页(国内贸易合同应有双方盖章,国际贸易合同应有双方签字或盖章)、货物名称、用户签字或盖章的到货验收材料。
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除提供年度协议外,还应提供相应的已到货订单,订单内容或编号应与年度协议相关联。同一个年度协议下提供1个或以上的订单及与订单对应的到货验收材料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
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通过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3、★营业执照: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投标人为分公司的,提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授权该分公司投标),认可该分公司和上级法人单位的资质、资格和业绩,不认可同一上级法人单位的其它分公司的资质、资格和业绩,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
4、★制造商要求:投标人应为本次投标的制造商,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和贸易商投标。投标人投标时提供签字盖章版本的《制造商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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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1.投标人所投产品制造商最近三年(自投标截止时间起算向前3年内,以问题书面认定材料出具时间为准)出现重大质量问题,且经过官方机构或第三方权威机构调查并出具了明确的书面证据,认定应由投标人承担重大质量问题责任并对投标人进行处理的;
2.投标人在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供应商档案”被标注为“违规冻结”的;或“供应商档案”被标注为“品类受控”,且受控品类为本次招标相关品类的;
3.投标人在中国海油数字化供应链系统“供应商管理模块”中“供应商风控管理”的“企业快捷查询”结果显示的登记状态为“存续”之外的其它情形的;
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5.投标人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或营业执照登记状态为吊销或注销的;
6.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s://zxgk.court.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投标人与本招标项目其他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8.投标人与招标人、招标机构有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9.投标人存在危害国家安全和损害中海油合法权益的情形,在中国海油内涉及国家机密或商业秘密的项目中存在不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府主管部门要求的情形。
以上所述投标人包括联合体成员以及代理投标情形下的制造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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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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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相乳液交联聚合物基液等7种单剂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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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附件技术规格书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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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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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营业执照: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
2.体系认证: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有效的GB/T 19001(ISO 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GB/T 4001(ISO 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B/T 28001(OHSAS 18001)或GB/T 45001 (ISO 45001) 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并可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s://www.cnca.gov.cn/)核实。如果有国家相关部门发布的最新体系标准,以最新体系标准为准。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3、制造商要求:投标人应为化学品制造商,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投标时提供签字盖章版本的《制造商声明函》。(制造商声明函附件应包括厂房、设备、人员、管理、业绩等介绍,进一步提供场地自有或租赁协议,主要生产设备照片及购置发票等)
4、业绩要求: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已完成的油田助剂或化工产品等相关产品的供货业绩,且销售累计不低于200吨。
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销售合同扫描件和2)到货接收证明材料。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制造商名称、货物名称及到货验收材料(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除提供年度协议外,还应提供相应的已完工的订单,订单内容或编号应与年度协议相关联。同一个年度协议下提供 1 个或以上的订单及与订单对应的服务验收证明材料均算为1 个有效业绩。)。
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体现合同签署时间、制造商名称、货物名称、项目名称及到货验收材料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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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付款方式:买方在货到并验收合格后,依据验收合格的数量、本合同规定的单据、资料及卖方符合中国法律法规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按照税法规定只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除外)等,在60天内通过银行以电汇/转帐方式将货款的100%支付给卖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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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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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液型聚合物等调堵控水单剂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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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附件技术规格书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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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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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营业执照: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
二、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有效的GB/T19001(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GB/T24001(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B/T45001 (ISO45001) 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并可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s://www.cnca.gov.cn/)核实。如果有国家相关部门发布的最新体系标准,以最新体系标准为准,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三、业绩要求:1)★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应具有至少1项已完成的化工产品销售业绩。
2)★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销售合同复印件(含相关技术附件)和2)到货验收材料。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制造商名称、货物名称、项目名称、技术要求及到货验收材料(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除提供年度协议外,还应提供相应的已完工的订单,订单内容或编号应与年度协议相关联。同一个年度协议下提供 1 个或以上的订单及与订单对应的服务验收证明材料均算为1 个有效业绩。)。
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体现合同签署时间、制造商名称、货物名称、项目名称、技术要求及到货验收材料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四、制造商要求:投标人为制造商,具备化工产品制造生产能力;
投标人提供签字盖章版的《生产/制造商声明函》,声明函内容包括不限于厂房、人员、管理、科研团队介绍,土地自有产权证或租赁协议。
五、样品检测要求:响应供应商应知晓招标人《化学药剂样品检测告知函》内容,采办计划公示期间,有意参与本项目供应商,需在采办计划公示截止时间内,提交资质审核文件,提交《化学药剂样品检测承诺书》。
采办计划公告结束后,供应商资质审核结束后,采办业务经办人通知资质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寄送样品至样品检测经办人处进行检测【样品送样:固体不少于400g,统一采用500mL白色氟化瓶样品瓶送样。送样地址:广东惠州大亚湾石化大道滨海十二路9号W32库,样品检测经办人:靳泽一,电话:13845956811。】
六、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1.投标人所投产品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出现重大质量问题(以问题书面认定材料出具时间为准),且经过官方机构或第三方权威机构调查并出具了明确的书面证据,认定应由投标人承担重大质量问题责任并对投标人进行处理的;2.投标人或投标人与本次招标相关的某类产品/业务范围被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或本招标项目的所属单位禁用的;在处罚期内或处罚期满但在系统中的供应商档案中的“档案状态”为“采购冻结”或“业务状态”为“冻结”的;3.投标人处于责令整顿、停业或财产已被接管、冻结或处于破产状态的;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5.投标人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或营业执照登记状态为吊销或注销的;6.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s://zxgk.court.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投标人与本招标项目其他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8.投标人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有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9.投标人存在危害国家安全和损害中国海油合法权益的情形,在涉及国家机密或商业秘密的项目中存在不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府主管部门要求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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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方式:银行电汇。对于本合同的合同价款,双方同意按照交货批次付款。卖方在每批次实际交付货物并经过双方确认后7日内向买方提供有效税务发票,买方在收到有效税务发票并审核无误后60日内支付合同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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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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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分支井工具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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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附件技术规格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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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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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业绩要求: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至少1个合同的分支井工具相关产品的供货业绩(供货业绩的制造商必须是投标人)。
2、★业绩证明文件: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1)销售合同和2)用户签字或盖章的到货验收材料(到货验收单或调试验收报告或其他可以证明合同项下货物已经到货验收的有效证明材料)。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合同签署页(国内贸易合同应有双方盖章,国际贸易合同应有双方签字或盖章)、货物名称、用户签字或盖章的到货验收材料。
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除提供年度协议外,还应提供相应的已到货订单,订单内容或编号应与年度协议相关联。同一个年度协议下提供1个或以上的订单及与订单对应的到货验收材料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
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通过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3、★营业执照: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投标人为分公司的,提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授权该分公司投标),认可该分公司和上级法人单位的资质、资格和业绩,不认可同一上级法人单位的其它分公司的资质、资格和业绩,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
4、★制造商要求:投标人应为本次投标的制造商,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和贸易商投标。投标人投标时提供签字盖章版本的《制造商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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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1.投标人所投产品制造商最近三年(自投标截止时间起算向前3年内,以问题书面认定材料出具时间为准)出现重大质量问题,且经过官方机构或第三方权威机构调查并出具了明确的书面证据,认定应由投标人承担重大质量问题责任并对投标人进行处理的;
2.投标人在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供应商档案”被标注为“违规冻结”的;或“供应商档案”被标注为“品类受控”,且受控品类为本次招标相关品类的;
3.投标人在中国海油数字化供应链系统“供应商管理模块”中“供应商风控管理”的“企业快捷查询”结果显示的登记状态为“存续”之外的其它情形的;
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5.投标人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或营业执照登记状态为吊销或注销的;
6.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s://zxgk.court.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投标人与本招标项目其他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8.投标人与招标人、招标机构有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9.投标人存在危害国家安全和损害中海油合法权益的情形,在中国海油内涉及国家机密或商业秘密的项目中存在不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府主管部门要求的情形。
以上所述投标人包括联合体成员以及代理投标情形下的制造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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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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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平井智能分注调控技术研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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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附件技术规格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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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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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业绩要求: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应至少具有1个井下流体流动机理研究或完井工艺算法研究类服务验收业绩。
2、★业绩证明文件: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1)合同和2)服务验收证明材料。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合同名称及服务验收证明材料。
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除提供年度协议外,还应提供相应的已完工订单,订单内容或编号应与年度协议相关联。同一个年度协议下提供1个或以上的订单及与订单对应的服务验收证明材料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
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通过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3、★营业执照: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投标人为分公司的,提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授权该分公司投标),认可该分公司和上级法人单位的资质、资格和业绩,不认可同一上级法人单位的其它分公司的资质、资格和业绩,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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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1)投标人最近三年(自投标截止时间起算向前3年内,以问题书面认定材料出具时间为准)所承担的服务项目出现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且经过官方机构或第三方权威机构调查并出具了明确的书面证据,认定应由投标人承担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责任并对投标人进行处理的;
2)投标人在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供应商档案”被标注为“违规冻结”的;或“供应商档案”被标注为“品类受控”,且受控品类为本次招标相关品类的;
3)投标人在中国海油数字化供应链系统“供应商管理模块”中“供应商风控管理”的“企业快捷查询”结果显示的登记状态为“存续”之外的其它情形的;
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6)投标人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或营业执照登记状态为吊销或注销的;
6)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s://zxgk.court.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投标人与本招标项目其他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8)投标人与招标人、招标机构有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9)投标人存在危害国家安全和损害中海油合法权益的情形,在中国海油内涉及国家机密或商业秘密的项目中存在不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府主管部门要求的情形。
以上所述投标人,包括分包商和联合体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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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5年9月12日)至(2025年9月20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某采办包的系统用户可在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中按照要求提交反馈材料并注明采办包的序号,未注明采办包序号的反馈信息视为无效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