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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南京市雨花台区司法局法律顾问服务项目(采购包2)
招标公告
江苏-南京市
发布时间 2025-09-11
招标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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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XYZB-250801
投标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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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2 00:00:00
招标正文:

2025年南京市雨花台区司法局法律顾问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雨花台区招投标采购平台”自行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9月2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XYZB-250801
2.项目名称:2025年南京市雨花台区司法局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人民币48万元整。最终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5.采购需求:

包号 采购包名称 采购包预算 (万元) 主要内容 备注
采购包1 法律顾问合法性审查服务 22 1、为区政府提供合法性审查(含一般文件、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以及合同审查)。
2、参与规范性文件咨询论证或起草工作。
3、参与谈判、起草或审查协议以及其他法律事务文书。
4、完成区司法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采购包2 法律顾问政府法律事务研究服务 26 1、为区政府行政管理、行政决定等进行分析论证,及时就政府信息公开、涉法涉诉案件、信访案件、重大突发事件处置、行政裁决、行政调解和行政赔偿等案件办理提供法律服务,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
2、完成区司法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本次项目划分为两个采购包,同一法人名下的供应商可兼投不可兼中,供应商在前一个采购包中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后,仍然参加后续采购包的评审,但是在后续采购包中不能被推荐为成交供应商。(分包号次序从采购包一至采购包二按顺序排列)。本项目按采购包一、采购包二顺序依次进行评审,推荐各个采购包的成交供应商,请供应商自行考量。具体详见第四章项目需求。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7.本项目是否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否。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或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或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或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4)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
(2)本项目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 ) 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给中小企业服务: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五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司法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书。(提供证书扫描件)。
4.第1(5)条所称的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5.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7.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获取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9月18日17点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地点:在“雨花台区招投标采购平台”自行下载。
3.获取方式:
(1)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在线获取采购文件、投标、开评标。请各供应商登录“雨花台区招投标采购平台”(http://yhzc.njyh.gov.cn/web/),在线获取招标文件。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平台注册、信息检查、资料上传、购标确认所需时间,供应商必须在前述时间段内完成,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采购文件。
(2)供应商第一次使用平台需要完成用户注册,在用户登录页面,点击“新用户注册”,按照注册向导页面说明完成用户注册及CA证书获取(CA证书由“皓盘云建”APP提供)。
(3)注册完成后登录系统,进入招标公告页面,点击“获取采购文件”进行招标文件的获取、下载。获取文件请按公告下附的“获取所需资料模板”提供相关资料。
4. 雨花台区招投标采购平台报名及投标工具使用客服:18912954347、 18951936689。
5.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5年9月22日 09:30(北京时间)
2.提交响应文件地点:雨花台区招投标采购平台。
线上响应文件递交:在规定的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使用“皓盘云建”APP扫码登录“皓盘云建投标工具”,按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和签章,并加密上传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应使用电脑登录雨花台区招投标采购平台(http://yhzc.njyh.gov.cn/web)下载投标工具。应急故障: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制作及上传过程中出现无法完成的,请及时与平台、工具维护人员联系,联系电话:18951936689(24小时)。如供应商未能及时联系而导致投标不成功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应对“皓盘云建”APP上注册的 CA 数字证书妥善保管,如被他人盗用响应,后果自负。
五、 开标
1.开标时间:2025年9月22日 09:30(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雨花台区招投标采购平台网上开标室。
3.开标流程:
(1)开标:各供应商在开标时间前登录“雨花台区招投标采购平台”,首页进入开标大厅,找到当天拟开标的标段,进入网上虚拟开标室。
(2)解密:当标段开标状态显示为“已开标”时,点击“解密”按钮使用“皓盘云建”APP进行扫码解密。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完成,若未在有效时间内完成解密工作,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注意:解密时使用的手机、“皓盘云建”APP账号要跟加密时使用的一致,否则无法解密,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3)异议或咨询:开标阶段,供应商如有异议或咨询可在网上开标室与招标人(招标代理公司)进行“在线沟通”,招标人在线答复供应商提出的异议或咨询。
(4)二次报价:招标方式为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需要二次报价均在雨花台区招投标采购平台网上开标室在线编辑,请供应商在开标室填写“二次报价”并签章提交,逾期未提交二次报价函的责任自负。具体操作说明请查看首页下载中心-操作手册。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磋商文件中标★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2.本次磋商保证金要求:本次磋商不收取保证金。
3.集中考察或答疑:无。
4.诚信档案管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 (https://njgc.jfh.com/)“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http://180.101.238.212:8280/hodeframe2018_cxda/index.action;jsessionid=769BA9C8E1729422E7173B991C8EC1E5)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随响应文件一并递交。
(2)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网站在线打印,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a.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
b.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
c.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
d.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
e.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3)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4)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a.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b.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c.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5)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5.本项目成交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6. 供应商应具备以下软、硬件条件:
(1)满足磋商所需数量的计算机并已正常安装“雨花台区招投标采购平台”控件。
(2)计算机可正常访问互联网。
(3)可靠的网络安全保障。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京市雨花台区司法局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雨花南路2号。
联系人: 刘主任
联系方式: 025- 528834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鸿信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金源路8号城际空间站H2座222室
联系方式:025-84503096 138517853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悦
电话:025-84503096 13851785390
电子信箱:193263518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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