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煤制氢部渣水系统耐磨特殊件框架协议)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
采办包 名称 |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
预计发标时间 (填写到月) |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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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制氢部渣水系统耐磨特殊件框架协议 |
采购范围: 煤制氢部渣水系统耐磨特殊件框架协议,数量详见主要技术要求: 1、技术要求按照附件《20962-EM0808-EPD-523设计变更通知单》要求执行。 2、管道及法兰本体材料使用CF415、A105。堆焊层材料使用316L+碳化铬,其中316L过渡层5mm。 3、供货的管道、管件及焊材等材料必须提供相应的质量证明文件。 4、设计变更图纸尺寸经现场复测,数据基本无出入。投标单位中标后,需要现场复核尺寸,若因设备制造数据偏差导致现场无法安装,中标单位应无条件配合处理。 5、合同有效期1年。 |
(2025年9月) |
1. 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应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4、投标截止日供应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5.供应商本次制造的耐磨特殊件使用寿命不低于2年,并提供承诺书。 6.供货商厂家至少有1项用于煤气化系统含渣介质管线耐磨堆焊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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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5年9月10日)至(2025年9月16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某采办包的系统用户可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