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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江区级医院改建项目医院标识标牌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福建-福州市
发布时间 2025-09-09
招标正文:
台江区级医院改建项目医院标识标牌采购项目
市场调研公告

福建省华冠招标有限公司受福州市台江区卫生健康局委托,现对台江区级医院改建项目医院标识标牌采购项目进行市场调研,欢迎供应商前来递交市场调研方案。

项目名称:台江区级医院改建项目医院标识标牌采购项目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余明智、张琪琦、陈碧山

项目联系电话:1806500957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州市台江区卫生健康局

采购单位地址:福州市台江区河下街9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591-8383603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省华冠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余明智、张琪琦、陈碧山:18065009575

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52号华润万象城(三期)S10#楼10层01-03办公

一、采购项目内容

福州市台江区卫生健康局须采购一批医院标识标牌,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必须是非进口产品。为确保采购环节的合法合规,采购人拟对采购的产品开展市场调研,欢迎各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供应商递交以下相关资料。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调研内容

序号

标的名称

基本要求

数量

备注

1

台江区级医院改建项目医院标识标牌采购项目

详见附件3

1批

按附件3清单进行报价并提供技术参数、售后服务等方案,并提供院徽logo设计(需提供设计文件和效果图)。

(二)调研要求

相关产品规格型号、配置、参数、售后服务方案、报价等介绍说明,并按照附件1填写需求调查表。

(三)方案文本内容

方案文件应使用不可擦拭的墨料或墨水打印、书写或复印,方案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分别装袋密封,密封袋封面为全白,不得体现方案编制单位名称,不得做任何记号,密封袋应封口,未按要求密封的方案文件将被拒绝。

1.方案文件正本(1份)

方案文件正本应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成册,封面标明“方案”字样、项目名称、编制单位、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及编制日期。

纸质正本方案文件应加盖编制单位公章及骑缝章壹份、并附可读介质(光盘或U盘)壹份。

2.方案文件副本(5份)

方案文件副本应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成册,封面为全白,不得体现方案编制单位名称,不得做任何记号。

方案文件副本应包含未做任何标记或记号的方案伍份(方案内容应与正本中的方案内容一致,注:不包含以下“3.资质条件”且不得加盖编制单位公章及骑缝章)。

3.资质条件(加盖编制单位公章并加盖骑缝章)

资质条件指方案编制单位在方案文件正本中递交的以下材料:

(1)有效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具备法人资格);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一份(含联系方式,若授权代理人与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无需提供此件);

(3)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理人(若有)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正反两面)。

4.可读介质(光盘或U盘)

可读介质是指方案编制单位在方案文件正本中递交的与方案内容一致的可编辑的电子文档。

5.需求调查表(单独密封)。

(四)市场调研提交截止时间

市场调研方案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09月16日17:30前,请在此时间之前将书面材料送至福建省华冠招标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52号华润万象城(三期)S10#楼10层01-03办公),逾期不予接收。

(五)方案的评选办法

方案递交时间截止后,由福建省华冠招标有限公司协助采购人抽取专家进行方案评审,评定出最佳有效方案作为后期招标采购参考。

评审中,如有要求方案编制单位到场进行方案说明、答疑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方案编制单位应在通知的时间、地点到场,否则将视为弃权。

若没有供应商递交方案的或递交方案不足三家或递交方案的产品品牌不足三家的,此次市场调研终止,由采购人视情况决定是否再次发布市场调研公告。

(六)方案调研注意事项

1.方案应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名称、品牌型号、技术参数、数量、单价和总价以及按照配置产品清单的各序号进行分项报价。注:按附件3清单中的各产品分项报价,报价表格式可参考附件2《分项报价表》。供应商的报价包含但不限于完成标识标牌制作安装所需的设计费、人工、材料、机械费、备件、专用工具、运费、安装、占道施工、夜间施工、高处作业、调试、税金等。

2.在方案中不得出现歧视性或倾向性的关键词或内容条款,未按此规定提供的方案将被否决。

3.本次方案调研为自愿原则,方案编制、设计的相关费用自理,所有调研的方案将无偿提供给采购人使用,采购人及代理机构不再支付任何费用。投递人相关资料一经递交后,不予退回。

4.方案调研需保证递交的方案不会侵犯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若发生由此造成的任何纠纷,一切法律责任由方案编制单位承担。

5.所有方案编制单位递交的方案文件在评审后均不退回。

6.方案编制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与本项目无关的其他单位或人员提供设计本项目有关的资料,如违反,必须赔偿因此造成的采购人和代理机构的所有损失,采购人和代理机构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力。

7.方案编制单位参与本次方案调研即视为认同以上所有条款。

(七)投递方式:

1.现场递交或邮寄。

2.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52号华润万象城(三期)S10#楼10层01-03办公;

联系人: 余明智、张琪琦、陈碧山

联系电话:18065009575

二、其它补充事宜

1.院徽logo设计应保证作品为原创、无知识产权、无版权争议,如涉及抄袭、侵权行为均由作者承担责任。一经发现抄袭、剽窃他人作品,取消资格。不得含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任何法律法规的内容,不得含有任何涉嫌民族歧视、宗教歧视以及其他有悖于社会道德风尚的内容。设计人投稿后,则视为同意我方拥有对设计方案整合、修改、宣传、展览及推荐实施和选用等形式的权力并享有作品的版权。

2.图纸和效果图详见附件4。

三、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117万元(人民币)。注:供应商报价金额不得超过采购预算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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