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渤中34-1油田二次调整浅层大位移井钻井提效技术研究的采购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包 名称 |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
预计发标时间 |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
备注 |
1 |
渤中34-1油田二次调整浅层大位移井钻井提效技术研究 |
渤中34-1油田二次调整浅层大位移井钻井提效技术研究,需要施工的范围及内容如附件。完工日期2026-4-30 附件:技术要求-渤中34-1油田二次调整浅层大位移井钻井提效技术研究。 |
2025年10月 |
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2)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3)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 2.业绩要求 (1)投标人在2022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具备至少1项大位移井/水平井/深井等井提速/提效/安全相关项目业绩,并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文件。 (2)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业绩合同和服务验收文件。业绩合同应包含合同首页、合同签署页(具有签字或盖章)、合同签署时间、服务内容等内容;服务验收文件包含服务验收报告或结算明细单或结算发票。服务验收报告或结算明细单应有甲方签字或盖章。 (3)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还应至少提供1个已完成的订单和订单相应的服务验收报告或结算明细单或结算发票。同一个年协合同提供1个及以上订单的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订单编号或内容与年度协议相关联。 (4)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 3.财务要求 (1)企业或公司,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分公司,应提供上级法人单位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上述年度财务会计报表。财务会计报表应可以通过扫描审计报告二维码、登陆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s://acc.mof.gov.cn/)输入报告编码对审计报告进行查验,或由出具财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提供证明(原件备查)。 (2)事业单位,须提供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两大主表; (3)5年内2年及以上海油业务依存度超过50%,则可能不被邀请参与投标(关联公司、事业单位、非营利性组织除外)。 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为便于招标人复核,投标人应自行到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本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信息,确认没有行贿犯罪的页面截图; (2)未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请自行到上述网站查询,查询页面截图打印出来)。事业单位无需查询。 未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请自行到上述网站查询,查询页面截图打印出来);(4)投标人承诺:中国海油在职员工(不含正式派出的)未有在投标人单位担任股东、法人代表、董事、监事和其他任职人员的情形。 注:(上述带网站网址的信誉要求条款,投标人请自行查询,将查询结果加盖公章后放入投标文件)。 以上所述投标人,包括分包商和联合体成员,中国海油内部公司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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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公开的采购计划是本项目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购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5-9-9)至(2025-9-19)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某采购包的系统用户可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