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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资料标本展示厅、综合楼一楼修缮项目中标(成交)公告
中标公告
安徽-合肥市
发布时间 2025-09-08
招标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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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F2025-03-1245
招标正文:

一、项目编号:ZF2025-03-1245

二、项目名称:地质资料标本展示厅、综合楼一楼修缮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国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绩溪路230号6栋105(创路文化产业园)

中标(成交)金额:7624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施工范围:本项目主要为安徽省地质调查院牵头建设的“自然资源部覆盖区深部资源勘查工程技术创新中心”“博士后工作站(国家级)”“土地质量地球化学调查工程研究中心”等科研平台实验室用房、仪器设备用房和资料用房紧缺,经院党委研究,拟对综合办公楼一楼进行适当修缮工程,本次维修建筑面积为740平方米。

施工工期:合同生效后45个日历日。

项目经理:任大巍

执业证书信息: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皖234212125726

五、评审专家名单

杨英、卢丛萍、吴燕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计取,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共计7624.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一次性提出,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质疑人需要修改、补充质疑材料的,应当在质疑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超出质疑期不予受理。

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888号安徽省招标集团总部基地407室。

接收部门:安徽省招标集团法务与质管中心

联系电话:0551-62220155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所质疑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质疑事项不成立的;

6、提供虚假材料;

7、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质疑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8、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9、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三)其他未提及事项,遵循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内容执行。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徽省地质调查院(安徽省地质科学研究所)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宁国路 19 号 

联系方式:汪工,0551-654582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紫云路888号安徽省招标集团总部基地12楼1207室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栾晓男 0551-66061379、17730226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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