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安全环保公司视频文案、拍摄剪辑、配音配乐及动画制作项目专有协议
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
采办包 名称 |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
预计发标时间 (填写到月) |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
备注 |
1 |
安全环保公司视频文案、拍摄剪辑、配音配乐及动画制作项目专有协议 |
1、主要服务内容: 提供视频文案、拍摄剪辑、配音配乐及动画制作支持服务,其中包括专题策划、文案采写、分镜方案编写、视频剪辑(粗、精剪)、视频配音(中、英、阿拉伯文)、视频拍摄(海上、陆地)、航拍(海上、陆地)、视频拍摄设备租赁、三维动画制作等。 2、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在合同执行阶段采用“1+1+1”的方式,即合同届满1年,若甲乙双方对合同条款及合同价格无异议,继续沿用1年;若无法达成一致,则合同自动终止。协议期满后,如有未执行完毕的订单,该订单应履行完毕。 3、服务地点:渤海地区(甲方作业场地,包含陆地终端、海上平台)。 |
2025年9月 |
一、营业执照:1)应答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应答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二、资质要求:投标人具备并提供有效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投标时须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三、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并提供至少1个宣传服务合同的业绩(服务内容需包含视频制作类或平面设计类等相关内容)。(2)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至少包括:1)合同和2)服务验收证明材料。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合同签署页(应有双方签署或盖章)、服务内容及服务验收证明材料(至少包括:甲方签署的验收合格证明或甲方签署的结算证明或提供合同所对应的发票)。 (3)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除提供年度协议外,还应提供相应的已完工订单,订单内容或编号应与年度协议相关联。同一个年度协议下提供1个或以上的订单及与订单对应的服务验收证明材料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 (4)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通过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四、人员要求:提供航拍人员1 人,提供劳动合同。承诺所提供的 1 名无人机飞手需持有相关有效证件,或在合同签订后 30 个日历日内取得并确保证件在有效期内。具体持证要求如下: 使用轻型及以下类别无人机:需持有以下任意一种有效证件 中国民用航空局飞行标准司颁发的民用无人机操控员执照(CAAC) 中国航空器拥有者及驾驶员协会颁发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合格证(AOPA) 中国民航飞行员协会颁发的民用无人机操控员应用合格证(ALPA) 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操作手合格证(UTC)(持此证仅限操作大疆品牌产品) 使用小型及以上类别无人机:需持有中国民用航空局飞行标准司颁发的民用无人机操控员执照(CAA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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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5年09月05日18:00:00)至(2025年09月11日18:00:00)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某采办包的系统用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采办计划公告“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的反馈材料。
采办联系人:杨洋022-25802217 yangyang6@cnooc.com.cn
如对上述公开内容真实、有效性存疑,请拨打社会监督电话:022-25802262,其他事项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