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 华北分公司2025年9月第一批采办计划公告 的采购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包 名称 |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
预计发标时间 |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
备注 |
1 | 2025-2028年度华北分公司所属单位LNG加气枪及配件采购 |
根据《汽车用天然气汽车用加注装置》GB/TB25986-2010相关规定,为满足中海石油气电集团华北分公司下属项目单位LNG加气站的运营需求,现拟对2025-2028年度LNG加气枪及相关配件进行采购。 |
2025年9月 |
1. 应答人须是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1) 应答人为企业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2) 应答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和总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应答,同时参与应答视为应答无效;(3) 应答人为事业单位的,应答人应经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4) 应答人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LNG加液枪制造商,本次采办不接受贸易商或代理商。 2. 财务状况:应答人需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无保留意见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成立时间少于三年的,应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3. 业绩要求:(1)应答人近5年内(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一项LNG加液枪供货业绩,且合同累计执行金额至少在50万元以上。(2)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业绩合同关键页(至少包括:合同首页、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页、工作范围描述页、主要技术要求页)和服务完成证明文件(如:采购方与供应商签字的服务报告或结算发票等能够证明服务完成的材料)。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3)业绩认定时间:以采购方与供应商签字的服务报告签字时间或结算发票开具时间为准;如各方签字日期时间不一致,以最晚签字日期为准。 4. 须成立时间满1年(含1年)以上(提供世界或者国内首创产品的企业、市场无类似可替代产品的企业、或现有供应商因自身业务调整成立的全资/控股的子公司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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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025-2028年度华北分公司所属单位加气站生产运营物资采购 | 中海石油气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华北分公司及所属各项目公司一直大力发展终端LNG加注业务,在华北地区经营LNG加气站/加油站,承担着终端保供、稳定气价的重要社会责任。为保障各LNG加气站/加油站的正常稳定运营,需采购LNG加气站/加油站所需生产运营物资和备品备件等物资。 | 2025年9月 |
1.营业执照:应答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3.需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无保留意见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成立时间少于三年的,应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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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2025-2028年华北分公司天津新能源油气站生产运维支持服务 |
中海石油天津新能源有限公司基于自身加气站生产经营需要,决定开展天津新能源(以下简称招标人)所属单位加气站生产运维支持服务采购。为招标人各加气站提供生产运维支持,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车辆引导、车辆加注、槽车卸液、收银、客户开发及维护、数字化平台销售及数据录入、销售台账登记、设备设施管理及维护、应急救援、卫生保洁及其他辅助业务等,满足招标人加气站正常生产运营和维护需求。 |
2025年11月 |
1. 营业执照:应答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1)应答人为企业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 (2)应答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和总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应答,同时参与应答视为应答无效; (3)应答人为事业单位的,应答人应经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内(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有相关业务外包服务业绩,并正在提供加气站生产操作服务或劳务派遣服务,需提供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复印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页、工作范围描述页)。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 3.财务状况:应答人需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无保留意见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成立时间少于三年的,应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4.须成立时间满1年(含1年)以上(提供世界或者国内首创产品的企业、市场无类似可替代产品的企业、或现有供应商因自身业务调整成立的全资/控股的子公司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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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公开的采购计划是本项目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购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5年9月6日)至(2025年9月10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某采购包的系统用户可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