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中海石油(中国)东海西湖石油天然气作业公司宁波终端外输压缩机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
采办包 名称 |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
预计发标时间 |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
备注 |
1 |
西湖石油天然气作业公司宁波终端外输压缩机组采购 |
1)1台电驱单壳体离心外输压缩机组(处理量≥632万方/天、进口压力=2.15Mpa,出口压力≥6.45Mpa、介质为天然气机),机组包括:压缩机本体、齿轮箱、电动机、变频器、控制系统、滑油系统、冷却系统、启动系统、入口涤气罐和干气密封及控制系统、机组控制系统(包括但不限于防喘控制系统)等。 2)其它配套设备:压缩机处理量控制或者负载共享系统和压缩机控制盘,在线监测系统,工程师站,各类软件和应用程序,与已建系统接入的相关服务工作,各类备件,吊装索具,各类证书和售后服务等。 3)现场技术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现场指导设备安装,包括参与本项目设计人员(机械、电仪等)、橇内散件安装、整机调试、质量问题处理、项目投产期间开车操作指导、投产后至少保运3个月,至少包括压缩机、控制系统和变频器等3人。 4)培训:投标人应为现场操作人员提供现场培训,包括但不限于,机组的设计、操作、维护和保养等。现场培训应在现场服务期间完成。 5)电动机的规格应能在以相应速度运行时,连续提供发包人规定条件下所需的驱动设备最大功率的至少110%(功率应考虑压缩机在规定现场条件下的最大净功率,包括齿轮损耗、联轴器损耗和其他机械摩擦损耗,如环境温度和湿度)。 6)电气设备能效不得低于节能水平(能效2级),优先选用能效达到先进水平(能效1级)的设备。以《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先进水平、节能水平和准入水平》和现行能效强制性国家标准为基础依据。 7)主电动机为正压防爆型 (Ex de pz II CT4 Gc),所有辅助电机采用隔爆型节能电机,防爆等级不低于 EXdⅡBT4,电机防护等级不低于 IP56。投标人提供的所提供的所有防爆设备需接受发包人委托第三方防爆检验,如不满足防爆要求,应免费更换满足要求,投标人承诺供货时提供证书。 8)所有户外电气设备防护等级不低于IP56,仪表防护等级为IP66;室内电气仪表的防护等级不低于IP54,投标人承诺供货时提供证书; 9)驱动电机(CACW)和润滑油应采用闭式循环淡水冷却。 10)变频器和电机应在压缩机转速范围连续运行。电机防爆保护类型为exp。变频器应为电压源逆变器(VSI)型。逆变部分为8级48脉冲及以上。变频器采用高压IGBT/IGCT功率半导体设计,不接受低压半导体,单个半导体最高额定电压不低于1700V,直流排上应采用薄膜电容器。变压器和变频器必须为整体安装,采用一体化结构,配金属外壳,其冷却散热系统应安全可靠,变频器冷却形式为空水冷或者水冷; 11)变频器输入为干式双变压器,环氧树脂浇注(投标方提供的变压器应满足在海洋环境防盐雾,防潮,防酸碱的要求),绕组材料应为铜,变压器柜体应有足够空间,便于接线和散热,防止接线柱于壳体间放电; 12)电驱天然气离心压缩机成撬布置满足现场布置需求,即压缩机、电机、齿轮箱、油站、干气密封盘站布置在同一个底座上(单层),投标人应有相同布置的供货案例,并提供案例相关布局图纸、成撬方案等证明。 13)提供电驱天然气离心压缩机橇整体吊装方案及计算方法,并提供应用案例等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整体吊装图纸、计算书、吊装方案等)。 14)提供新的未使用过设备,新试制产品不予接受。 |
2025.10 |
1、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1)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2)投标人为分公司的,提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授权该分公司投标),认可该分公司和上级法人单位的资质、资格和业绩,不认可同一上级法人单位的其它分公司的资质、资格和业绩,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 2、投标人必须是离心压缩机本体制造商且具备机组成撬能力。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应至少具有1套成功运行1年及以上电驱天然气离心压缩机组应用业绩,且满足电机功率≥9MW的指标,其中压缩机品牌需与本次投标品牌一致,并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销售合同复印件(含合同封面和签字页,合同签订时间以及相关的技术附件)和2)到货验收材料(到货验收材料应包括现场调试合格证明文件或产品投运相关证明),可以是用户签字或盖章的运行证明,或用户签发的临时接受证书,或经第三方见证签字的调试记录报告;其中运行时间应该从明确标明的成功运行开始时间或调试验收报告签字日期或临时接受证书签发日期开始计算,或以使用方出具的运行时间证明。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制造商名称、货物名称、项目名称、介质为天然气、电机的功率、处理量、出口压力、驱动形式及到货验收材料(到货验收材料应包括现场调试合格证明文件或产品投运相关证明)。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体现合同签署时间、制造商名称、货物名称、项目名称、介质为天然气、电机的功率、处理量、出口压力、驱动形式及到货验收材料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3、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有效的 GB/T19001(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GB/T24001(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B/T45001 (ISO45001) 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国内认证机构签发的证书应可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s://www.cnca.gov.cn/)核实 。如果有国家相关部门发布的最新体系标准,以最新体系标准为准。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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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 2025年9月8日)至(2025年9月12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某采办包的系统用户可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