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律师事务所、法务服务所及有资质提供诉讼代理服务的单位:
防城港渔澫港区第五作业区进港航道工程项目于2016年由防城港市港口建设管理办公室招标定标后,经防城港市政府研究决定,将该项目的项目业主变更为由防城港务集团有限公司牵头、防城港市信润石化有限公司、广西运宇港务有限公司共同出资建设。项目于2019年12月完工并办理交工验收,于2023年5月完成结算审核。因信润石化公司、运宇港务公司未按市政府有关会议精神落实项目投资,导致项目无法完成最终结算。
近期,作为项目分包施工方的广西港通建设有限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项目总承包方中交广州航道局有限公司与发包方防城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向其支付分包工程款本金3373.99万元与资金占用费672.92万元。
为维护我公司合法权利,现需委托开展该案件一审、二审(如有)阶段的诉讼代理工作,特此向贵单位对本次代理工作进行询价。
1.采购文件与报价递交
(1)本次采购有关信息发布于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标采购平台(http://zc.bbwce.com:8090/default/foreground/index.do),不再另行发布纸质采购文件,请有意向参与报价的供应商自行登录平台门户网页查阅并下载本次采购的相关公告及附件内容。
(2)请参加报价的单位通过招标采购平台的供应商注册功能完成供应商资格注册,注册方式详见本公告附件《供应商操作指南》。如此前已完成注册或通过供应商导入功能完成注册的报价单位可不用重复注册,不清楚此前本单位是否已完成注册的供应商报价联络人可联系本公告的联系人协助查询注册情况。
(3)请各报价单位于2025年9月10日下午16:00前将该案件诉讼代理工作报价材料以书面加盖公章扫描电子文件的形式发送至邮箱175179846@QQ.com,并以书面加盖公章的形式送达防城港市港口区友谊路22号防城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办公楼505室。投标时间以电子文件送达和书面材料邮寄送达的两种方式中,先送到的时间为准。
2.采购内容
采购项目名称:防港集团关于港通公司诉中交广航局、防港集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诉讼法律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防城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预算控制价:8万元;
采购方式:比质比价采购;
采购内容:本案件一审、二审(如有)阶段的诉讼代理服务;
各报价单位应写明在各个阶段的收费金额,我公司将在签订委托服务合同后,按照实际发生的诉讼阶段来支付相应的诉讼服务费用,如不发生后续诉讼阶段的,则不支付该阶段服务费用。
3.报价要求
请各报价单位填写附件的报价单,并在报价材料中说明报价包含的具体内容(如是否已含税,是否包括往返差旅费用等),说明所指派办理案件的律师、法律工作者,并在报价材料中附上案件诉讼方案、相关诉讼服务资质证明、律师团队介绍等材料。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4.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李佰伟,0770-28914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