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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机场滑行引导标识牌新建工程招标公告(2025-JKFDZE-G1007)
招标公告
山西-忻州市
发布时间 2025-09-03
招标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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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JKFDZE-G1007
报名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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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0 00:00:00
投标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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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4 00:00:00
招标正文:
项目所在地:山西省 项目类别:工程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某机场滑行引导标识牌新建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25-JKFDZE-G100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某机场滑行引导标识牌新建工程已按军队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某单位,建设资金来源为 上级批复(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特征:机场场区内新建24套滑行引导标识牌,并引接电源;完善机场部分标志标线。 2.2建设地点:山西省忻州市 2.3招标项目(标段)建设规模:招标控制价686574.64元(人民币,含税)。投标报价不得超出招标控制价,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报价(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2.4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以建设单位提供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等所有资料表述的工程内容及相关文字说明为准; 2.6其他:质量标准:合格,符合现行国家和军队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2.7投标供应商一般不得使用被禁止供应商(含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供应商)的产品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确需配套使用的,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确需配套使用”的情况说明,且选用产品的合计金额不得超过项目总金额的30%,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供应商在选择投标产品时,须通过军队采购网查询、向配套产品生产企业函询等方式,确认选用产品是否属于被禁止供应商或禁止范围内产品,因选品问题导致的投标无效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成立不少于三年。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无港澳台背景;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采购活动。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机场目视助航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为中级及以上职称。 3.4提供连续近3年(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需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报表附注,审计报告正文应有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公章,以及两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报告所含财务报表可以为投标人财务报表,也可以为投标人和其全部子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该报表应当包括投标人独立财务数据)。(提供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3.5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军队采购网查询企业与项目经理均未处于禁止投标期限内。且投标人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提供承诺书及相关网页截图) 3.6投标供应商必须事先通过军队采购网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网址:plap.mil.cn)进行注册,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注册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5.投标申请报名 5.1凡有意申请投标者,请于2025年9月4日至2025年9月10日,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报名登记。 5.2申领地点:线上申领,将报名材料发送至邮箱:3250912652@qq.com。 5.2.1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1)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 (2)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3)邮件附件:须以A4的规格,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须与邮件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视为无效报名材料。 5.2.2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将向供应商提交报名材料的邮箱发送本项目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将以邮件的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本项目规定的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报名材料。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0元,售后不退。 6.2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6.2.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6.2.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6.2.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6.2.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6.2.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2.6.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军队采购网查询企业与项目经理均未处于禁止投标期限内。且投标人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提供承诺书及相关网页截图); 6.2.7.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6.2.8.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 备注:以上提供的材料仅为招标人发放招标文件的依据,具体资格符合情况以评审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判定为准。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开始时间为2025年9月24日09时00分; 7.2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24日09时30分; 7.3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山西省太原市; 7.4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建设单位:某单位 地 址:山西省忻州市 联 系 人:崔先生 电 话:19035036168 10.接受投诉部门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1993508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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