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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河县第一中学(高中)建设项目设施设备采购(第三批)—学校“立德树人”导视系统建设(二次)中标结果公告
中标公告
安徽-蚌埠市
发布时间 2025-09-03
招标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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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B2025WHCGZ0811-重1
招标正文:

一、项目编号:BB2025WHCGZ0811-重1

二、项目名称:五河县第一中学(高中)建设项目设施设备采购(第三批)—学校“立德树人”导视系统建设(二次)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上海引砺波教育装备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泗泾镇方泗公路18号1幢1711室

中标金额:108.0049万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108.0049万元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88.83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房间号

品牌:DFT

规格型号:定制

数量:1577套

单价:32元/套

五、评审专家名单:孟令建(组长)、胡爱兵、马林、张家武、朱荣理(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招标文件约定,壹万陆仟元整。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递交方式:书面形式加盖电子印章后通过蚌埠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五河国有资本运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出投诉,联系方式:0552-5022211。

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五河县恒信投资有限公司、五河县第一中学

地址:五河县头铺镇城南工业区兴潼路20号、五河县城关镇青年路67号

联系方式:0552-5870567、0552-50550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初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黄山路与潜山路交口西100米西环中心广场9栋1506室

联系方式:156569450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钱锋、丁井利(采购人代表)、梁俊杰(采购代理机构)

电话:0552-5870567、0552-5055082(采购人代表)、15656945023(采购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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