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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消防救援总队全省无人机飞手培训项目更正公告
招标变更
山西-太原市
发布时间 2025-09-02
招标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YCS2025081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山西省消防救援总队全省无人机飞手培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8月2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原公告内容:

供应商须具有①AOPA及ALPA民用无人机驾驶员训练机构合格证;②中国民航局颁发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

现变更为:

供应商须具有①民用无人机驾驶员训练机构合格证;②中国民航局颁发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

2、磋商文件第四部分 商务、服务要求中结业考核

原文件内容:

磋商文件结业考核中“成交供应商协助获取中国民航飞行员协会增发ALPA合格证及中国航空器拥有者及驾驶员协会AOPA合格证(视距内)“。

现变更为:

磋商文件结业考核中“成交供应商协助获取中国航空器拥有者及驾驶员协会AOPA合格证(视距内)”。

3、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

原公告内容: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09月0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开启时间:2025年09月0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现变更为: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09月0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开启时间:2025年09月0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4、磋商文件中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部分 评审标准和评审方法中资格性审查内容)

原文件内容: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9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中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①AOPA及ALPA民用无人机驾驶员训练机构合格证;②中国民航局颁发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

磋商文件第三部分 评审标准和评审方法资格性审查内容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具有①AOPA及ALPA民用无人机驾驶员训练机构合格证;②中国民航局颁发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

 

现变更为: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9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中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①民用无人机驾驶员训练机构合格证;②中国民航局颁发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

磋商文件第三部分 评审标准和评审方法资格性审查内容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具有①民用无人机驾驶员训练机构合格证;②中国民航局颁发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

 

更正日期:2025年09月02日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山西省消防救援总队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桃园南路59号        

联系方式:白先生0351-31351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景屹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太原市迎泽区桥东街道太榆路6号晋龙捷泰综合办公楼7层701室            

联系方式:刘女士199034041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电 话:  19903404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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