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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汽车产业大脑(二期)开发项目第1包中标(成交)结果公告[2025]
中标公告
安徽-合肥市
发布时间 2025-09-01
招标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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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BFAFZ02047
招标正文:

一、项目编号:2025BFAFZ02047

二、项目名称:安徽省汽车产业大脑(二期)开发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电信规划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海恒社区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合肥片区芙蓉路268号合肥创新创业园1#C二层217室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 壹佰零捌万元整(大写)(108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安徽省汽车产业大脑(二期)开发项目

服务范围

主要包括系统架构、业务流程、数据库、接口、功能规格说明书等设计,并根据项目实施情况持续优化完善设计,做到定制化软件开发与项目主体功能同步建设、同步运行、同步验收。

服务要求

满足招标文件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与主体功能建设及集成的中标人密切配合,2个月内初步完成详细设计。详细设计报告经采购人或委托第三方初步审核通过后,由主体功能建设及集成的中标人组织实施,后期持续完善。12个月内整体完成设计工作与主体功能建设及集成同步验收,通过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第三方评审。

服务标准

满足招标文件服务标准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

何俊,汪琛,马林山,夏云龙,王晓波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免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A区六楼639室,联系电话:0551-66223642。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财政厅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安徽省汽车产业大脑(二期)开发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省经济信息中心(安徽省电子政务中心)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中山路1号

联系方式:0551-6260157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式:0551-66223645、6622364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淼

电话:0551-66223230,66223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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