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NXJYC-(2025)-027
项目名称:银川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统筹制作、更换局机关、各大队及车管所标识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278272.00元
最高限价(如有):278272.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 标段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银川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统筹制作、更换局机关、各大队及车管所标识项目 |
统筹制作、更换局机关、各大队及车管所标识 |
1 |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
278272.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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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合计: |
1 |
预算合计: |
278272.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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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实际以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的通知》(宁财(采)发〔2024】387号),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标段或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3)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对符合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9月4日(招标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报名邮箱
方式:邮箱下载(报名后由代理机构将招标文件发送至申请人的报名邮箱,可自行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5年09月18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从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宁夏锦远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宁夏银川市兴庆区绿地21城A区9号楼5层)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银川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满城北街401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锦远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绿地21城A区9号楼5层
联系方式: 0951-8659304、13469592346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王剑
电 话: 18295317887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杨嘉川
电 话: 0951-8659304、13469592346